自愿离职后是不能获得失业保险资金支持的。
领失业保险的最核心的条件之一就是中断就业的这种情况并不是出于员工本人的意愿,既然是主动离职的,那说明员工在离职之前就已经想好了离职以后的事情,政府部门在这种情况下没有给当事人发失业救济金的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五条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第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找法网提醒您,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是以下几点:.
1.被保险人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根据其失业前累计缴费时间确定:累计缴费时间1年以上不满2年,可以领取3个月失业保险金;
2.累计缴费时间2年以上不满3年,可以领取6个月失业保险金;
3.累计缴费时间3年以上不满4年,可以领取9个月失业保险金;
4.累计缴费时间4年以上不满5年,可以领取12个月失业保险金;
5.累计缴费时间5年以上的,其超过5年的部分,按照每满一年增发一个月失业保险金的办法计算,确定增发的月数。
1.申请人携带着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以及户口本,去到附近的社区进行失业登记的办理。
2.办理了失业登记以后,需要准备相应的材料。包含失业保险金申领登记表,解除劳动关系证明书以及两张一寸免冠照。材料准备完全以后,就要去到附近的社保机构进行失业金的申请。
3.社保机构就会对于失业人员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符合申领的条件就会颁发失业证。社保局每个月都会把失业金转到失业人员所提交的社保卡或者是银行账户当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