驰名商标的独特保护在何处体现
更新时间:2023-07-11 20: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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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驰名商标的独特保护体现在对未在我国注册的驰名商标给予法律保护。驰名商标的保护期限为十年。驰名商标和著名商标的区别在于认定机构不同;认定标准不同;受保护的范围不同等。
一、
驰名商标的独特保护在何处体现
驰名商标的特殊保护体现在:对未在我国注册的驰名商标给予法律保护。驰名商标注册时显著性放宽要求。给予驰名商标广泛的排他性权利,给予驰名商标广泛的保护,对于侵犯驰名商标权利的商标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十三条
为相关公众所熟知的商标,持有人认为其权利受到侵害时,可以依照本法规定请求驰名商标保护。
就相同或者类似商品申请注册的商标是复制、摹仿或者翻译他人未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
就不相同或者不相类似商品申请注册的商标是复制、摹仿或者翻译他人已经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误导公众,致使该驰名商标注册人的利益可能受到损害的,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
二、
驰名商标保护的年限是多久呢
驰名商标保护的年限是为十年。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十年,且自核准注册之日起计算。若期限届满后,当事人需要继续使用的,应当在期满前十二个月内按照规定办理续展手续,在此期间未能办理的,可以给予六个月的宽展期。

三、
驰名商标和著名商标区别
1.认定机构不同。驰名商标是由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或人民法院按司法程序认定,著名商标则是由省工商部门认定。
2.认定标准不同。驰名商标必须达到全国相关公众知悉的程度,而著名商标满足本省或本地(市)相关公众知悉的程度即可。
3.受保护的范围不同。找法网提醒您,驰名商标不仅能得到不同程度的跨类别保护,还能根据认定部门的不同得到商标局及司法部门的保护。而著名商标受保护的范围和程度明显小于驰名商标。
4.宣传作用不同。《商标法》明确规定,生产、经营者不得将“驰名商标”字样用于商品、商品包装或者容器上,或者用于广告宣传、展览以及其他商业活动中。而经认定的著名商标可以用在商品及其包装、装潢、说明书、业务函件、业务宣传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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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商标法对驰名商标的特殊保护表现在哪些方面
我国对驰名商标的特殊保护主要表现的方面如下:<br/>
1、对驰名商标认定,遵循个案认定、被动保护的原则;<br/>
2、建立健全驰名商标认定工作监督检查制度;<br/>
3、放宽驰名商标注册显著性的要求。<br/>
法律依据:<br/>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十三条<br/>
为相关公众所熟知的商标,持有人认为其权利受到侵害时,可以依照本法规定请求驰名商标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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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相同或者类似商品申请注册的商标是复制、摹仿或者翻译他人未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br/>
《驰名商标认定和保护规定》第四条<br/>
驰名商标认定遵循个案认定、被动保护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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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条<br/>
涉及驰名商标保护的商标违法案件由市(地、州)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管辖。当事人请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查处商标违法行为,并依照商标法第十三条规定请求驰名商标保护的,可以向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市(地、州)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进行投诉,并提出驰名商标保护的书面请求,提交证明其商标构成驰名商标的证据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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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九条<br/>
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健全驰名商标认定工作监督检查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