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的生效时间是从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并且均在合同上签字或者盖章的时候开始起算的。生效的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各执一份,并且双方都需要按照合同的约定来履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六条
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
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第十七条
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三)劳动合同期限;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六)劳动报酬;
(七)社会保险;
(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
找法网提醒您,劳动合同的解除方式可分为协议解除、单方解除、法定解除。
1.协议解除,即劳动合同经当事人双方协商一致而解除。
2.单方解除,即享有单方解除权的当事人以单方意思表示解除劳动合同。
3.法定解除,即基于法定的情形出现而解除劳动合同关系。
1.劳动合同的期限届满;
2.劳动者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被宣告失踪;
3.劳动者开始享受养老保险待遇;
4.以及单位被宣告破产、被责令关闭、吊销、撤销等情形。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一)劳动合同期满的;
(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五)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