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到房之后发现质量不合格,可以向委托专业的质量检测机构进行检测。确实属于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时,可以解除购房合同。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规定,因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者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核验确属不合格,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第十三条第一款规定,因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房屋质量司法鉴定收费标准如下:
1.一类房屋鉴定每平方米2.7元(≤200平方米500元);
2.二类房屋鉴定每平方米2.25元(≤200平方米400元);
3.三类房屋鉴定每平方米1.8元(≤60平方米300元)。
一栋房屋中有多种类型房屋的,按房屋类型分别计价收费。找法网提醒您,非住宅的房屋安全鉴定收费可在此标准的基础上上浮20%。
1.买房人发出退房通知。
买房人可通过挂号信、传真或者电话的形式向开发商提出。因开发商责任导致退房,应由开发商承担退房造成的损失;如购房合同中约定了退房的赔偿标准,按合同约定处理,合同约定的赔偿标准不足弥补损失的,可另行要求赔偿。
2.十五天内办理各种手续。
买房人提出退房要求后十五日内,开发商应当退还买房人已经支付的全部房款,并且负责办理买房人与贷款银行解除或者终止合同的全部手续。
3.开发商退还房款。
开发商应当在买房人发出退房通知后,将全部购房款返还给买房人,并且办理完毕公积金管理机构或者贷款银行的还款手续。如果无法办理完成前述内容,自买房人发出退房通知后第十六日至买房人取得全部房款之日,开发商应当每天向买房人支付相应的违约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