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解除后哪些债务是个人债务
更新时间:2023-09-07 1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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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婚姻解除后属于个人债务的有当事人婚前所承担的债务、当事人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资助无抚养义务的人的债务、双方当事人依法约定个人承担的债务等。夫妻债务是可以转让给另一方的,但需经债权人同意。
一、
婚姻解除后哪些债务是个人债务
夫妻个人债务有:
1.夫妻一方婚前债务;
2.夫妻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资助无抚养义务的人的债务;
3.夫妻一方未经对方同意,独自筹集生产经营活动所承担的债务,收入未用于共同生活的;
4.在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属于夫妻的财产,附遗嘱或赠与合同带来的债务为接受遗嘱或赠与方的个人债务;
5.夫妻双方依法约定个人承担的债务;
6.夫妻一方因个人不合理支出而承担的债务;
7.其依法应当由个人承担的债务,如一方因违法犯罪和侵权行为而承担的债务。
二、
夫妻债务可以转让给另一方吗
找法网提醒您,民法典规定,夫妻两人之间的债务,经债权人同意后,债务可以转让。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一条【债务转移】债务人将债务的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应当经债权人同意。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可以催告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予以同意,债权人未作表示的,视为不同意。

三、
假离婚逃避债务的后果
假离婚逃避债务的后果具体如下所示:
1.强制与教育相结合。对借夫妻假离婚逃避债务的案件,执行人员应采取强制与教育相结合的方法;
2.采取强制执行措施。人民法院在执行过程中,可以依法查封、扣押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
3.通过审判监督程序认定其行为无效。通过诉讼程序办理的夫妻假离婚逃避债务的案件,虽然已经办理了离婚手续,但在财产分割上明显不合理。
财产一方不承担债务,无财产方承担全部债务。对于此类案件,应按照审判监督程序进行再审,确定被执行人和财产许可证持有人共同偿还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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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期间的个人债务是什么?
离婚时如下债务是个人债务:
1、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
2、夫妻一方的婚前债务;
3、是个人债务的其他债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婚姻期间有哪些个人债务?
结婚期间以下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1.为家庭共同生活、生产、投资经营所负的债务;
2.为支付正当必要的社会交往费用所负的债务;
3.为支付夫妻一方或双方的教育、培训费用所负的债务;
4.为履行法定扶养义务所负的债务;
5.因夫妻一方或双方治病以及为负有法定义务的人治病所负的债务;
6.其他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的债务。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第一款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想问下婚姻期间的债务属于个人债务,还是双方呢
对个人债务还是夫妻共同债务的性质难以确认的,由直接证据证实承担义务的一方负主张夫妻双方共同承担债务的举证责任。当事人主张由夫妻一方承担债务,又举证不能的,人民法院也无法查实的,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