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情况下可以否定公司人格
更新时间:2023-06-30 17: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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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可以否定公司人格的情况是公司法人人格合法存在、具有股东滥用公司独立人格的行为,滥用公司独立人格的股东是具有过错的,滥用行为导致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
一、
什么情况下可以否定公司人格
以下情况可以否定公司人格:
1.公司法人人格合法存在;
2.存在股东滥用公司独立人格的行为;
3.滥用公司独立人格的股东在主观上存在过错;
4.滥用公司独立人格的行为必须造成了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结果。
二、
公司人格否认制度的法律后果
公司人格否认制度的法律后果可以参照我国《公司法》对公司人格否认制度的确认,主要表现在该法第20条第1款和第3款的规定。
找法网提醒您,《公司法》第20条第1款规定:“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

三、
公司法人人格否认制度的特点有什么
公司法人人格否认制度的特点有:
1.公司已取得法人资格;
2.公司法人人格否认制度仅存于具体的法律关系中,它不同于法人否认说;
3.公司法人人格否认制度对个人股东与法人股东适用有所区别;
4.在适用公司法人人格否认制度时,直接承担责任的股东应具备公司支配力;
5.只能由公司债权人提出诉请,公司本身或公司股东不得主张,亦不能由法院依职权采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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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人格否认是什么
公司法人人格否认的适用具体有以下条件:
1、造成债权人利益或社会公共利益之损害;
2、股东实施了不正当使用或滥用公司法律人格的行为。
3、公司已合法取得独立人格;
4、滥用公司法人独立人格行为与债权人利益或社会公共利益受损之间存在因果关系。法律依据:公司法人人格否认的适用具体有以下条件:
1、造成债权人利益或社会公共利益之损害;
2、股东实施了不正当使用或滥用公司法律人格的行为。
3、公司已合法取得独立人格;
4、滥用公司法人独立人格行为与债权人利益或社会公共利益受损之间存在因果关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条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公司人格混同
公司人格混同的认定一般按照如下方式进行:若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的独立地位,或股东有限责任的,视为人格混同,则股东不再仅仅以其出资额为限承担有限责任,而是要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自然独资公司人格混同
所谓的公司法人人格混同,是指在形式上具有法人资格的公司与股东之间,或公司与公司之间,在财产、业务、人员等方面出现混同,导致公司法人丧失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资格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