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合同的必备条款包括以下方面:
1.当事人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
2.房屋的坐落、面积、装修及设施状况;
3.租赁用途;
4.租赁期限;
5.租金及交付方式;
6.房屋修缮责任;
7.转租的约定;
8.变更和解除合同的条件;
9.违约责任;
10.当事人约定的其他条款。
《民法典》第七百零三条
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第七百零四条
租赁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赁物维修等条款。
找法网提醒您,租赁合同纠纷的诉讼时效是3年,该时效一般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算,除此之外,特别诉讼适用“延付或者拒付租金”的诉讼时效是1年。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租赁合同成立的实质要件:
1.租赁当事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2.租赁当事人的意思表示真实;
3.租赁合同的内容不违背法律和社会公共利益。
租赁合同成立的形式要件是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