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假休不完处理方式是可以通过与用人单位进行协商的方式,继续休假或者调休。如果是由于用人单位的原因没有休完的,用人单位应当给予相应的补偿,按照该职工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
法律依据
《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五条
单位根据生产、工作的具体情况,并考虑职工本人意愿,统筹安排职工年休假。
年休假在1个年度内可以集中安排,也可以分段安排,一般不跨年度安排。单位因生产、工作特点确有必要跨年度安排职工年休假的,可以跨1个年度安排。
单位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职工休年休假的,经职工本人同意,可以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对职工应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数,单位应当按照该职工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
1.职工依法享受寒暑假,其休假天数多于年休假天数的;
2.职工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且单位按照规定不扣工资的;
3.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等。
找法网提醒您,如果企业不给予安排,首先,员工可以主动找到企业职能管理部门进行沟通,依法提出自己的权利主张;其次,员工可以向工会反映情况;再次,员工可以向劳动用工所在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投诉,让当地劳动保障监察执法机构依法依规处理。最后,还可以通过向当地劳动仲裁部门申请仲裁,请求支付应休未休年休假的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