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包地被征收补偿归谁

更新时间:2023-05-25 15:10 找法网官方整理
导读:
承包地被征收补偿归土地所有人所有,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在农村土地征收的补偿是包括土地补偿费、青苗补偿费、附着物补偿费以及安置补助费。

承包地被征收

一、

承包地被征收补偿归谁

  承包地被征收补偿归土地所有人所有。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规定,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

  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

二、

在农村土地征收怎么补偿

  在农村土地征收的补偿如下:

  1.土地补偿费。用地单位依法对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因其土地被征用造成经济损失而支付的一种经济补偿;

  2.青苗补偿费。用地单位对被征用土地上的青苗因征地受到毁损,向种植该青苗的单位和个人支付的一种补偿费用;

  3.附着物补偿费。用地单位对被征用土地上的附着物,如房屋、其它设施;

  4.安置补助费、用地单位对被征地单位安置因征地所造成的富余劳动力而支付的补偿费用。

三、

土地征收特征

  1.强制性,土地征收是一种行政行为,在土地征收法律关系中,由有权的国家机关代表国家来行使,征地方与土地被征收的集体组织的地位是不平等的,在符合法定条件的前提下,行政机关按照法定的权限和程序征收土地,无需被征收土地的所有人同意。国家征收土地作为一种行政行为,被征收土地的集体组织必须服从。

  2.行政性,土地征收行为并非基于双方的自愿和一致的民事行为,而是有权行政机关行使其职权发生法律效力的行为。找法网提醒您,有人认为土地征收属于国家行为,这种观点是不确切的,土地征收和其他行政行为没有区别都是由行政机关行使法定的职权的行为,国家行为是不可诉的,征地属于行政行为,可以对其申请行政复议和起诉。

  3.公益性,土地征收是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

  4.土地征收必须以补偿为必备条件。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点赞
收藏
还有疑问?立即咨询律师!
33344 位律师在线
1 分钟提问
5 分钟内解答
立即咨询
26秒前 用户188****9876 提交了咨询
相关知识推荐
征收农村责任田后,谁属于补偿?
对农村土地征收赔偿费的分配如下:土地补偿费归集体所有,应分配给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所有成员;安置补助费归土地承包人所有,应分配给在承包期内失地的土地承包人;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费归经营种植者和附着物权利人所有,具体分配由村集体召开村民会议讨论决定。法律依据:《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 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的所有者所有。征收土地的安置补助费必须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需要安置的人员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和使用;由其他单位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安置单位;不需要统一安置的,安置补助费发放给被安置人员个人或者征得被安置人员同意后用于支付被安置人员的保险费用。市、县和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安置补助费使用情况的监督。
承包地征收补偿费归谁
承包地征收补偿费归集体所有,应分配给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所有成员;安置补助费归土地承包人所有,应分配给在承包期内失地的土地承包人;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费归经营种植者和附着物权利人所有,由村集体召开村民会议讨论决定具体分配。法律依据:《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 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的所有者所有。征收土地的安置补助费必须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需要安置的人员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和使用;由其他单位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安置单位;不需要统一安置的,安置补助费发放给被安置人员个人或者征得被安置人员同意后用于支付被安置人员的保险费用。市、县和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安置补助费使用情况的监督。
找法网咨询助手
官方
当前在线
立即咨询
找法网咨询助手提醒您:
法律所涉问题复杂,每个细节都有可能决定案件走向,若问题紧急,建议 立即咨询 律师,并详细描述自身问题,以获得 针对性解答。24小时在线,平均5分钟回复。
土地承包期间被征用地还回补偿该给谁
承包地征收补偿费归集体,由集体分配至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所有成员。安置补助费归承包期内失地的土地承包人,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费归经营种植者和附着物权利人。法律依据:《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 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的所有者所有。征收土地的安置补助费必须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需要安置的人员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和使用;由其他单位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安置单位;不需要统一安置的,安置补助费发放给被安置人员个人或者征得被安置人员同意后用于支付被安置人员的保险费用。市、县和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安置补助费使用情况的监督。
我家的承包地被国家修公路征收。补偿款归谁的
承包地征收补偿费归土地承包人。土地补偿费应分配给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所有成员,安置补助费应分配给在承包期内失地的土地承包人,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费应分配给经营种植者和附着物权利人。法律依据:《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 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的所有者所有。征收土地的安置补助费必须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需要安置的人员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和使用;由其他单位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安置单位;不需要统一安置的,安置补助费发放给被安置人员个人或者征得被安置人员同意后用于支付被安置人员的保险费用。市、县和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安置补助费使用情况的监督。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以外的承包者的承包地被征用,土地补偿费由谁拥有
你好,地上附着物的收益归承包人,如果征收是土地经营权流转性质的,那么补偿费应当归承保人,如果是行政征收,那么补偿费归村集体。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以外的承包者的承包地被征用,土地补偿费由谁拥有?
你好,对地上附着物的补偿可以领取补偿费,对土地的补偿费是归村集体所有的。
承包地被征收补偿归谁
承包地被征收补偿归谁
农村集体土地征用
土地承包回家征地补偿是谁?
个人承包土地被征收有没有补偿地,依据相关法律的规定,对个人承包的土地进行征收时,个人承包者是可以获得青苗和地上附着物补偿费用的。承包方享有下列权利:承包地被依法征收、征用、占用的,有权依法获得相应的补偿;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占用农村集体土地如何补偿
占用农村集体土地如何补偿
农村集体土地征用
在武校当教练,后来因为学生拖欠学费,学校一直没有给他们发工资
如果学校的劳动者遇到被学校拖欠工资的情况,可以向学校所在地的劳动监察大队进行举报投诉,要求学校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必要时,还可以通过法律途径来捍卫自己的合法利益。法律依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二十六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分别责令限期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劳动者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差额或者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照应付金额50%以上1倍以下的标准计算,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报酬的; (二)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 (三)解除劳动合同未依法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
政府征用农民土地怎么办
政府征用农民土地怎么办
农村集体土地征用
我是农村人,刑满释放三年,没有落户口,现在该怎么办,谢谢
1、刑满释放后,需凭《释放证明》和户口本到当地派出所报到,恢复户口(被判刑入狱时已经注销了户口)。 2、然后定期配合派出所和社区工作人员的帮教工作,汇报思想、生活、工作等方面的情况,如有困难,请向工作人员提出。 如果判刑时迁移、注销户籍的,还要凭释放证明书办理户籍登记。正常情况下,释放证明文件会被邮寄至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的。如果没有附加刑,则不需要报道了,如果还有剥夺政治权利这些,那就需要去,是从释放之日起开始执行的,具体执行机关是公安机关。法律依据: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 第三十五条 罪犯服刑期满,监狱应当按期释放并发给释放证明书。 第三十六条 罪犯释放后,公安机关凭释放证明书办理户籍登记。 第三十七条 对刑满释放人员,当地人民政府帮助其安置生活。刑满释放人员丧失劳动能力又无法定赡养人、扶养人和基本生活来源的,由当地人民政府予以救济。 第三十八条 刑满释放人员依法享有与其他公民平等的权利。
30%的货款是30%的货物,其余的货款是拖欠的,货物是滞留的。我想催促他付款。我们很容易发货。如果对方一直不付款,我可以采取法律措施吗?
1、客户拖货款迟迟不给,总是说他没收到钱,最好的办法就是向法院起诉了。 2、客户拖着货款迟迟不给,你们之间的关系属于民事法律关系,你们因此产生的纠纷属于民事纠纷。解决民事纠纷的方法一般有双方协商解决、请第三人调解、向法院起诉等三种。客户总是以未收到钱为由迟迟不给,这表明双方协商解决,或者邀请第三人调解,是不可能短期内解决了,加之协商和调解都没有强制力,所以这样做只能拖时间,因此,最好的办法就是向法院起诉了,判决生效后,可以申请强制执行。 3、另外,客户总是说他没收到钱,对此,客户没收到钱,不是其不向你付款的正当理由。
你好,律师,我现在在工作,但是15号辞职到期了,不付工资怎么办,他用的好过期食品能告诉她吗?
劳动者辞职后可以向当地劳动局投诉追讨工资,逾期支付的可责令用人单位加付赔偿金;经劳动局通知后用人单位仍不支付的可以报警,控告老板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要求追究其刑事责任;员工也可以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不服的应当向法院起诉。 《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二十六条法律依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二十六条 《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二十六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分别责令限期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劳动者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差额或者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照应付金额50%以上1倍以下的标准计算,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报酬的; (二)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 (三)解除劳动合同未依法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 《劳动法》第五十条 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第五十一条 劳动者在法定休假日和婚丧假期间以及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
公司破产,债务500万,如何处理?
公司破产后注册资本应当用于偿还债务。公司破产清偿顺序是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伤残补助、抚恤费用等。最后被清偿的是普通债权。法律依据:《中
轻微交通事故,对方要钱太多怎么办
一般情况下,交通事故索赔费用即便很高,也难以构成敲诈勒索罪。敲诈勒索罪(既遂)的基本结构是:对他人实行威胁(恐吓)-对方产生恐惧心里-对方基于恐惧心里处分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