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还算人。
被剥夺政治权利终生的人还算是公民,剥夺政治权利是指依法剥夺犯罪分子一定期限参加国家管理和政治活动权利的刑罚方法。公民指具有某一国国籍,并根据该国法律规定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人。
找法网提醒您,政治权利被剥夺具有的影响是不能行使以下权利:
1.剥夺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2.剥夺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自由的权利;
3.剥夺担任国家机关职务的权利;
4.剥夺担任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领导职务的权利。
缓刑称暂缓量刑,也称为缓量刑,是指对触犯刑律,经法定程序确认已构成犯罪、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人,先行宣告定罪,暂不执行所判处的刑罚。由特定的考察机构在一定的考验期限内对罪犯进行考察,并根据罪犯在考验期间内的表现,依法决定是否适用具体刑罚的一种制度。
《刑法》第五十八条,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刑期,从徒刑、拘役执行完毕之日或者从假释之日起计算;剥夺政治权利的效力当然施用于主刑执行期间。而缓刑意味着没有执行法院所判处的徒刑,而是给予一个考验期,如果考验期满没有再触犯刑律,经法院判决,可以解除徒刑。所以被判刑但没有并处剥夺政治权利的附加刑,就意味着他可以继续享受公民的权利。相反,被判刑后执行刑罚或并处剥夺政治权利,就不再享受公民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