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补偿金按本单位工作年限每年一个月本人工资支付,满半年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半年的按半年计算。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第二十七条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的月工资按照劳动者应得工资计算,包括计时工资或者计件工资以及奖金、津贴和补贴等货币性收入。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计算。劳动者工作不满12个月的,按照实际工作的月数计算平均工资。
1.建议与当事人和平沟通好,然后再办理相关辞退手续;
2.要求对方在规定时间内马上移交手中相关工作和资料、财务等等,确保不要有遗漏(相关工作牌等一切只要与工作单位有关的东西全部上缴);
3.在规定的时间内离开工作岗位、工作单位,不得延误;
4.如涉及到工资等相关费用等,用打卡的形式予以打卡结算清楚;
5.及时与客户等沟通,并将该人员已离职的消息告知对方,确保公司不受任何损失。
可以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找法网提醒您,经过劳动仲裁后,对仲裁裁决不服的,还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建议尽快采取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劳动者的相关权益是受到法律保护的,如果单位支付补偿,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也可以依据相关证据申请劳动争议仲裁。用人单位无故辞退劳动者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按照每做满一年支付两个月的工资作为赔偿。
公司强行辞退员工不给补偿的情况下可以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