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下情形可以请求专利无效宣告:
1.发明或实用新型不具有新颖性、创造性、实用性;
2.申请材料内容不合法、不完整;
3.办理程序违法;
4.可以请求专利无效宣告的其他情形。
找法网提醒您,专利无效宣告程序:
1.提出申请,任何单位或者个人认为该专利权的授予不合要求的,均可提出;
2.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对宣告专利权无效的请求应当及时审查和作出决定,并通知请求人和专利权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四十五条
自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公告授予专利权之日起,任何单位或者个人认为该专利权的授予不符合本法有关规定的,可以请求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宣告该专利权无效。
1.提出无效宣告请求的期限
自公告授予专利权之日起的任何时间。
2.无效宣告程序中提供证据的期限
无效请求人自提出无效宣告请求之日起1个月内补充理由和提交新的证据,否则,可以不予考虑。
3.无效宣告请求费的期限
无效请求人自提出无效宣告请求之日起1个月内缴纳无效宣告请求费。
4.无效宣告程序中委托书不符合规定,需要补正的期限
请求人委托专利代理机构而未向专利复审委员会提交委托书或者未写明委托权限的,请求人在收到通知书之日起7日内补正。
5.对无效宣告请求受理通知书的答复期限
专利权人自收到无效宣告请求受理通知书之日起1个月内答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