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诉讼法规定被提起行政诉讼的主体是谁
更新时间:2023-05-27 0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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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行政诉讼法规定被提起行政诉讼的主体有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及其复议机关。行政诉讼应当交纳案件受理费,具体按照案件的性质和标的数额进行计算。
一、
行政诉讼法规定被提起行政诉讼的主体是谁
行政诉讼法规定被提起行政诉讼的主体如下:
1.复议机关维持原具体行政行为的,以作出原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为被告;
2.复议机关改变了原具体行政行为,复议机关就是被告;
3.行政机关委托的组织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委托的行政机关是被告。
二、
行政诉讼交钱吗怎么交
行政诉讼交案件受理费。下列非财产行政案件按下列标准交纳:
1.治安行政案件,每件交纳5元至30元;
2.专利行政案件每件交纳50至400元;
3.其他行政案件,每件交纳30元至100元。
4.有争议金额的,按财产案件收费标准交纳。
财产行政案件的收费,按争议的价额或金额,照一定比例交纳:
1.不满1000元的,每件交50元;
2.超过1000元至50000元的部分,按4%交纳;
3.超过50000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3%交纳;
4.超过10万至20万的部分按2%交纳;
5.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1.5%交纳;
6.超过50万元至100万元的部分,按1%交纳;
7.超过100万元的部分,按0.5%交纳。
具体的计算方法是,按上述规定的超额递减率,对争议金额分段计算,然后相加,其总数即为应收取的数额。

三、
行政诉讼要多久时间提出
行政诉讼一般要在六个月以内提起。找法网提醒您,如果当事人是直接向法院起诉的,适用该时效期间的规定;如果当事人是不服复议决定后起诉的,则当事人需要在十五日内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行政诉讼法》第四十五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服复议决定的,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机关逾期不作决定的,申请人可以在复议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四十六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因不动产提起诉讼的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二十年,其他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五年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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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提起行政诉讼
当事人要提起行政诉讼的,要依法准备起诉状和证据材料,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且当事人的起诉要符合下列条件:原告是与案件有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明确的被告;以及属于受诉法院管辖等。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四十四条
对属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围的行政案件,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先向行政机关申请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四十九条
提起诉讼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符合本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根据;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第五十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出具注明日期的书面凭证,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是否会影响提起行政诉讼的时效提起行政诉讼的时效?是否可以向法
" 《行政诉讼法》第四十四条 对属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围的行政案件,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先向行政机关申请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先向行政机关申请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
第四十五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服复议决定的,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机关逾期不作决定的,申请人可以在复议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