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撤销权的成立条件是什么

更新时间:2023-05-23 15:20 找法网官方整理
导读:
合同撤销权的成立条件是,合同在订立时存在重大误解、欺诈、胁迫、显失公平等情形,在撤销期限内的,当事人主动提出撤销请求的。撤销权的行使应当在1年内提出,如果是因重大误解请求撤销的应当在90日内提出。
一、

合同撤销权的成立条件是什么

  合同撤销权的成立条件是:

  1.存在重大误解、欺诈、胁迫、显失公平等情形;

  2.未过法定撤销期限。一般为一年,重大误解为九十日,且自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计算;

  3.当事人主动提出撤销请求;

  4.其他条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销权消灭:

  (一)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重大误解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九十日内没有行使撤销权;

  (二)当事人受胁迫,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

  (三)当事人知道撤销事由后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放弃撤销权。

  当事人自民事法律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撤销权消灭。

二、

合同撤销权的除斥期间

  撤销权人必须在规定的期间内行使撤销权,但具体期限有所不同。

  找法网提醒您,在可撤销合同中,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自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该撤销权消灭;在合同保全中,撤销权自债权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但自债务人的行为发生之日起5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该撤销权消灭。

合同撤销权的

三、

合同撤销法律后果

  合同撤销的法律后果有:

  1.返还财产。因该合同交付了财产的当事人对已交付给对方的财产享有返还请求权,已经接受财产的当事人则负有返还财产的义务;

  2.折价补偿。对应当返还而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财产,予以折价补偿;

  3.赔偿损失。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所遭受的损失。

温馨提示:法律问题具有较强的专业性,如有疑问,建议一对一咨询专业律师
我在合同纠纷领域有丰富的实战经验 ,如果你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向我在线咨询。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已帮助 120101
在线咨询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相关知识推荐
合同撤销权行使条件是什么
行使合同撤销权的法定条件是: 1、合同存在法律规定的可撤销情形; 2、当事人应当在法定的期限内行使,当事人自合同订立后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撤销权消灭。法律依
撤销合同的条件是什么呢
撤销合同的条件是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合同以及因为重大误解订立合同。此时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
找法网咨询助手
官方
当前在线
立即咨询
找法网咨询助手提醒您:
法律所涉问题复杂,每个细节都有可能决定案件走向,若问题紧急,建议 立即咨询 律师,并详细描述自身问题,以获得 针对性解答。24小时在线,平均5分钟回复。
撤销权的成立条件都有哪一些
撤销权的成立条件分别有:签订合同时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签订合同时一方实施欺诈行为;签订合同时一方或第三人以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签
撤销合同的条件
撤销合同的条件
可撤销合同
合同撤销权的行使有什么条件
合同撤销权由合同双方当事人行使,行使方式如下:<br/> 1、以意思表示的方式为之,即撤销权人将撤销合同的意思告知相对人就可产生撤销合同的后果;&l
合同撤销权的行使主体是谁,合同撤销权的行使主体是由谁来负责的?
撤销权行使主体: 1.因下列原因而导致合同可撤销的,其撤销权的主体为双方当事人:因重大误解订立的;在订立时显失公平的。 2.因下列原因而导致合同可撤
合同撤销权与债权人撤销权区别
合同撤销权是合同一方在出现法定情形后行驶的一种撤销合同的权利,有严格的除斥期间规定,是形成权。债权人的撤销权是债权人为了保护自己的利益免受损害而对债务人和第三人
合同的撤销权!
建议把具体的情况说明一下,以便律师回复,可以电话咨询我。
哪一个部门负责修复农村下水道?
你好,当地路政管理部门
六安改造房屋诉讼流程是什么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第三十三条的规定,房产纠纷起诉流程如下:1、准备起诉状和相关证据材料;2、携带上述材料到房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3、对于符
玉树州改造房屋该怎么样算赔偿
第一:是对房屋本身价值要有一个补偿,根据建筑结构的不同,补偿标准也不一样。第二:是对房屋装修的补偿,这个根据装修成本和使用年限进行评估。第三:是对房屋的附属设施
琅琊区高龄补贴标准是多少
高龄老人津贴发放标准,原则上按照各地低保标准、补助水平和发放对象的年龄实行分类分档发放,并随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群众生活水平的提高和低保标准变动情况适时进行调整。
安康征收该怎样算补偿
关于征地补偿纠纷,如果是和行政机关之间关于补偿款多少的纠纷,属于行政案件,应当是行政庭审理如果是关于集体之间补偿款的内部分配问题属于民事纠纷,适用的是民法以及相
1分钟提问 海量律师提供在线解答
  • 1
    提交咨询
    详细描述您所遇到的问题或纠纷并发送
  • 2
    接入律师
    耐心等待律师解答,平均5分钟及时响应
  • 3
    获取解答
    还有疑问?60分钟无限次追问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