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撤销权的具体条件是:
1.行使撤销权的主体要合格法律规定撤销权的目的;
2.行使撤销权的客体要合法;
3.行使撤销权的方式要适当;
4.行使撤销权须在法定期间内行使。
找法网提醒您,下列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1.因重大误解订立的;
2.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
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根据《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二条规定,合同撤销权的时效规定如下:
(一)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重大误解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九十日内没有行使撤销权;
(二)当事人受胁迫,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
(三)当事人知道撤销事由后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放弃撤销权。
当事人自民事法律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撤销权消灭。
合同撤销的法律后果有:
1.返还财产。因该合同交付了财产的当事人对已交付给对方的财产享有返还请求权,已经接受财产的当事人则负有返还财产的义务;
2.折价补偿。对应当返还而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财产,予以折价补偿;
3.赔偿损失。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所遭受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