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的撤销权!
更新时间:2010-06-19 14:00:04
问题描述:
1.双方对合同存在不同理解。
2.如果按照原告的要求执行,对被告来说显然不公平,。
3.合同已经签订了一年多,由于原告的起诉使得被告(双方具有民事行为能力)才意识到撤销事由(不公平)成立。
从现在意识到显然没有超过一年,能够行使撤销权么?可以以不公平反诉么,这里的不公平是以原告的要求来衡量的。撤销合同后该怎么办呢?
注:这里的不公平是由于原告的要求成立为条件来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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