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刑人员监外执行可以减刑吗?
更新时间:2023-05-30 15: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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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服刑人员监外执行不可以减刑,刑法规定只有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在监狱内服刑的犯罪分子,在监狱服刑期间表现良好的,才适用减刑程序,监外执行不符合条件。
一、
服刑人员监外执行可以减刑吗?
服刑人员监外执行不可以减刑。找法网提醒您,只有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在监狱内服刑的犯罪分子,在监狱服刑期间表现良好的,才可以减刑。监外执行是指由于罪犯具有法律规定的某种情况而暂时变更刑罚执行场所和执行方式,所以不可以减刑。
二、
应当减刑的情形有哪些
根据《刑法》第七十八条规定,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
1.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
2.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
3.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
4.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
5.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的;
6.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的。

三、
监外执行需要符合什么条件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265条规定,监外执行需要符合以下条件:
1.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
2.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3.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对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有第二项规定情形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对适用保外就医可能有社会危险性的罪犯,或者自伤自残的罪犯,不得保外就医。
对罪犯确有严重疾病,必须保外就医的,由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诊断并开具证明文件。在交付执行前,暂予监外执行由交付执行的人民法院决定;在交付执行后,暂予监外执行由监狱或者看守所提出书面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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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刑人员减刑监狱会告诉你吗?
监狱服刑人员只要符合减刑条件就可以申请减刑,而不管其服刑时间长短。对于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若是在服刑期间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应当减刑。具体减刑条件包括:
1. 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
2. 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
3. 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
4. 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
5. 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的;
6. 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的。
缓刑期间再犯罪可以减刑吗?
被判处缓刑后一般是不能减刑的。但如果在缓刑考验期限内有重大立功表现,可以予以减刑,并缩减其缓刑考验期限。具体而言,判处拘役或者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宣告缓刑的罪犯,一般不适用减刑。但在缓刑考验期限内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参照刑法第七十八条的规定,予以减刑,同时应依法缩减其缓刑考验期限。拘役的缓刑考验期限不能少于二个月,有期徒刑的缓刑考验期限不能少于一年。此外,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罪犯在刑罚执行期间又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自新罪判决确定之日起二年内一般不予减刑;新罪被判处无期徒刑的,自新罪判决确定之日起三年内一般不予减刑。
被判处监外执行的罪犯能减刑吗
监外执行是不可以减刑的。只有被判处有期徒刑、管制、拘役、无期徒刑且在监狱内服刑的犯罪分子在监狱服刑期间表现良好的才可以减刑,监外执行的犯罪分子并不在监狱服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八条<br/>
减刑条件与限度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br/>
(一)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br/>
(二)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br/>
(三)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br/>
(四)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br/>
(五)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的;<br/>
(六)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