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抚养费一般多少钱标准是怎样的
更新时间:2023-03-14 13:10
找法网官方整理
导读:
社会抚养费的标准是,抚养一个孩子每月支付其月收入的百分之二十到三十。抚养两个以上孩子的可以适当提高比例。有特殊情况的可以增加费用。抚养费过高可以申请降低。
一、
社会抚养费一般多少钱标准是怎样的
社会抚养费的标准如下:
1.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数目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20%-30%。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收入的50%。
2.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目可依当年的收入或同行业的年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标准确定。
3.有特殊情况的,如子女长期患有重大疾病、或子女残疾的,可适当增加。
二、
抚养费过高可以申请降低吗
抚养费过高可以申请降低。找法网提醒您,有给付抚养费义务的一方,在下列条件出现时,可以和另一方协商减免抚养费,协商不成,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裁决:
1.丧失劳动能力或者失去经济来源,确有困难无力支付,且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确有抚养能力的;
2.收入明显下降,暂时无力按原来的协议或者判决履行支付义务;
3.因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等,确无抚养能力的;
4.确有困难无力支付,而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再婚,其配偶愿意承担子女抚养费的一部分或者全部的。

三、
变更抚养费的变更之诉与形成之诉是一样的吗?
变更抚养费的变更之诉与形成之诉是一样的。
变更之诉,又称形成之诉,是指原告请求法院以判决改变或消灭既存的某种民事法律关系的诉。原告需要借助法院的判决来改变既存的法律关系时,才有必要提起形成之诉,如果可以通过民法上的形成权以单方的意思表示即可使法律关系发生变更时,则无须提起变更之诉。
在变更之诉中,原告一般是要求法院变更其与被告之间的法律关系,如离婚诉讼,解除收养关系的诉讼等。在法律有明确规定的情况下,原告也可以要求法院判决变更他人之间的民事法律关系。例如,债权人可依据民法典上的撤销权,诉请法院撤销债务人与第三人之间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的行为,消灭已成立的买卖关系。
温馨提示:法律问题具有较强的专业性,如有疑问,建议一对一咨询专业律师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
【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抚养费标准一般是多少钱每个月
抚养费一般按照父母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如果当事人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四十九条抚养费的数额,可以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以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以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以依据当年总收入或者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有特殊情况的,可以适当提高或者降低上述比例。
社会抚养费是多少钱
抚养费的数额,可以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
活水平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以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