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众冲击军事禁区的处理标准是,对首要分子,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本罪只追究聚众冲击军事禁区的首要分子和积极参加者的刑事责任,而不追究一般参与者。
首要分子,是指在聚众冲击军事禁区犯罪活动中,起组织、策划、指挥作用的犯罪分子;积极参加的,是指主动参加冲击军事禁区犯罪活动的,在实施犯罪申起了重要作用或者有其他犯罪行为的等。对聚众冲击军事禁区的首要分子,在判处主刑的同时,一般也应附加剥夺政治权利。
1.客体方面特征。聚众冲击军事禁区罪侵犯的客体是军事禁区秩序。聚众冲击军事禁区罪的犯罪对象是军事禁区,包括禁区内的军事设施、各种建筑、自然环境、周围设置的障碍物等。它直接危害军事设施的安全和使用效能,威胁军事秘密的安全,危害国防利益。
2.客观方面特征。聚众冲击军事禁区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聚众冲击军事禁区、严重扰乱军事禁区秩序。
3.主体方面特征。聚众冲击军事禁区罪的犯罪主体是一般主体,即年满16周岁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包括我国公民、外国人和无国籍人。
4.主观方面特征。聚众冲击军事禁区罪的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即行为人明知聚集多人冲击军事禁区危害国防军事利益,而希望或者放任危害结果的发生。
找法网提醒,组织、策划、指挥聚众冲击军事禁区或者积极参加聚众冲击军事禁区,严重扰乱军事禁区秩序,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1.冲击三次以上或者一次冲击持续时间较长的;
2.持械或者采取暴力手段冲击的;
3.冲击重要军事禁区的;
4.发生在战时的;
5.其他严重扰乱军事禁区秩序应予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