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公司签署合同要总公司授权。分公司对外签订合同是要总公司授权的,主要原因在于分公司没有法人,是无法承担相关的法律责任的,具体情况下应当由总公司的法人来承担法律责任,所以必须由总公司来签订或者授权签订。
《公司法》第三十一条,分公司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但在司法实践中,第三人选择由分公司承担或公司承担或分公司与公司共同承担。因为分公司(非法人组织)具有一定的团体财产,构成一定的责任能力,但其财产并不完全独立,其责任能力不完整,故一般由其上级法人承担补充责任。
分公司的债务不能由另外分公司承担。找法网提醒,分公司不可以独立承担责任,因为没有法人资格,没有独立的财产权。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分公司没有股东,没有法定代表人。
《公司法》第一百一十五条,公司不得直接或者通过子公司向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提供借款。
第十四条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分公司责任人一般不需要对外承担责任。分公司在法律上、经济上没有独立性,仅仅是总公司的附属机构。分公司没有自己的名称、章程,没有自己的财产,并以总公司的资产对分公司的债务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十四条规定,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
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