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期五险一金公司是否给缴纳
更新时间:2023-04-08 13:40
找法网官方整理
导读:
试用期五险一金公司是要给缴纳的,只要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之日起便应当为员工缴纳五险一金,若是不缴纳则属于违法行为,劳动者可以收集好证据向劳动局投诉举报。
一、
试用期五险一金公司是否给缴纳
试用期五险一金公司是给缴纳的。
1.试用期内用人单位不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行为是违法的。找法网提醒,因为实际上,劳动关系一旦确立,用人单位就应该依照法律规定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试用期并非独立于劳动关系之外的特殊时期,而是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
2.用人单位拒绝为劳动者办理社会保险时,劳动者可以向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投诉,造成劳动者损失的,用人单位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二、
辞职后五险一金怎么转移
如果跨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转移,本人带好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养老保险手册等,到社保中心填写参保人员跨统筹地区流动职工社会保险关系转移申请表,到转移窗口办理转移;如果在统筹地区内或同一市内,当从某单位辞职后,只需该单位办理退工停保手续,新单位办理用工参保手续,社保关系自动转入新单位。

三、
离职后五险一金怎么取
1.员工辞职后,养老保险有个人账户,身份证号就是帐号,员工辞职后可以有三种处理方式:
(1)停止交费,形成缴费年限中断,个人账户积累停止,但只要时间不长对今后影响不大;
(2)由个人全额缴纳,即不中断缴费把过去连同企业缴纳的部分一并自己缴纳;
(3)如果到外地谋职可以办理保险转移手续,到新的就业地区。不管哪种方法,找到新的工作单位按原帐号继续缴费即可,不用补交。
2.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都没有个人账户,员工辞职后保险自动解除,但失业保险只要缴费满一年,不是个人原因造成的失业,就可以领取;
3.医疗保险有个人账户,辞职后处理方法基本同养老保险,个人账户里的钱可以在当地继续使用;
4.住房公积金有个人账户,企业和个人缴纳的费用,全部形成个人账户总额,就如同银行的零存整取所有权属个人,辞职后停止存钱,但账户的钱还是属于原职工所有,只要符合公积金提取规定,随时可以提取,以后也可以续交,永远不会作废,不会被清零。
温馨提示:法律问题具有较强的专业性,如有疑问,建议一对一咨询专业律师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
【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试用期是否应缴纳13579五险一金
试用期交五险一金,因为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其社保由用人单位缴纳,由用人单位带齐本单位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书、相关核准执业证件、参保人员身份证复印件,先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然后按照当地的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缴纳费用。<br/>
法律依据:<br/>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 <br/>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br/>
自愿参加社会保险的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应当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br/>
国家建立全国统一的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为公民身份号码。
试用期公司不交五险一金合吗?
试用期不交五险一金不合法。单位不交五险一金的,我们可以跟公司协商;如果企业协商不妥,公司依然是不给缴纳社保,可以到劳动监察部门进行投诉;劳动监察协商无果后,到社会保障服务中心申请劳动仲裁和诉讼。
<br />
法律依据:<br />
《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br />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自愿参加社会保险的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应当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国家建立全国统一的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为公民身份号码。
试用期间,公司不交五险
试用期不交五险一金不合法。单位不交五险一金的,我们可以跟公司协商;如果企业协商不妥,公司依然是不给缴纳社保,可以到劳动监察部门进行投诉;劳动监察协商无果后,到社会保障服务中心申请劳动仲裁和诉讼。
<br />
法律依据:<br />
《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br />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自愿参加社会保险的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应当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国家建立全国统一的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为公民身份号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