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者经济补偿金的标准是:按照员工在公司的工作时间,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支付半月的工资;如果公司是违法辞退员工的,则员工可以按上述标准的二倍获得赔偿;如果是员工有重大过错的,则不能获得补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经济补偿金支付纠纷有诉讼时效的,诉讼时效是三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找法网提示您,公司辞退员工应当履行下列程序:
1.由解除决定人(单位主管、劳动者)递交解除申请书;
2.人事部门填写解除劳动合同审批表并报主管审批;
3.通知所在部门及职工办理工作交接并交回工具设备等;
4.有关部门与职工办理结算工资福利和其他未了事宜等;
5.职工在结算工资和发放经济补偿的财务手续签字领取;
6.给职工办理党、团、工会组织关系和档案等转移手续;
7.给职工办理社会保险转移单和公积金转移手续等事项;
8.给职工开具解除劳动合同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