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委员会成立的条件是什么呢
更新时间:2023-02-27 13: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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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业主委员会成立的条件是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业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具有一定的组织能力和具备必要的工作时间等。业主委员会成立的程序首先是要组建筹备组,然后由筹备组开始工作,起草业主委员会的章程,并组织找来业主委员会的选举工作,业主委员会成立后,要将业主委员会成立的相关资料进行备案。
一、
业主委员会成立的条件是什么呢
业主委员会应当是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业主,成立的条件如下: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
3.遵守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管理规约,模范履行业主义务;
4.热心公益事业,责任心强,公正廉洁;
5.具有一定的组织能力;
6.具备必要的工作时间。
二、
业主委员会成立的程序
1.组建成立业主大会的筹备组,筹备组成员可以由业主自荐,也可由业主推荐。
2.筹备组开始工作,起草业主委员会章程。
3.将草拟的业主委员会章程、所有参选业主委员会的业主资料、选票、要求反馈意见的时间和成立业主大会的时间书面发给每个业主。
4.成立业主大会时,筹备组公开在小区所有业主有权参与监督的情况下进行验票工作。
5.业主委员会召开第一次会议。
6.将业主大会成立简要过程、业主委员会主任和委员名单、业主委员会章程报送区、县小区办备案。

三、
业主委员会的工作职责
找法网提醒您,业主委员会的工作职责如下:
1.召集业主大会会议,报告物业管理的实施情况。
2.代表业主与业主大会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物业服务合同。
3.及时了解业主、物业使用人的意见和建议,监督和协助物业服务企业履行物业服务合同。
4.监督管理规约的实施。
5.业主大会赋予的其他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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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要成立业主委员会,有什么办法?
业主权益维权有以下途径:1、行政途径:投诉。对于有关小区规划、房产证的办理、房屋质量等出现的问题,业主可以向当地政府的建设行政部门、消费者权益保护协会、质量监督部门反映。2、法律途径:(1)对当地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2)对开发商、物业管理公司提起民事上的违约或侵权之诉。(3)提交仲裁机关仲裁。3、其他途径(1)业主与物业管理公司协商解决。(2)由第三人调解。(3)更换物业公司。如果以上方式都不能让业主满意,则业主可以更换物业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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