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委员会成立条件及程序
更新时间:2021-10-28 14:34
找法网官方整理
导读:
所谓的业主委员会,也就是一种由业主经过选举而产生的,属于业主形式一种共同管理权而存在的组织形式。而业主委员会的出现,有可能包括了两种方式,那么,业主委员会成立条件及程序?找法网小编下面将为你一一介绍!
一、
业主委员会成立条件及程序
业主委员会一般有以下的3个成立条件:1、入住率达到50%以上;2、首批物业交付满2年;3、首批物业交付满3年的。
业主委员会的成立程序一般如下:1、建设单位向所在区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提出书面申请;2、物业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后,指导成立业主大会筹备组;3、筹备组起草业主大会议事规则。

二、
业主委员会的基本含义
业主委员会,是指由业主选举产生,是业主行使共同管理权的一种组织形式。
一般情况下,业主委员会有两种产生方式:
1.首届业主委员会由小区全体业主投票选举产生;
2.根据小区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约定的规则进行选举产生。
业主委员会通常为5——11人,也可以根据小区情况在议事规则或管理规约中对委员人数进行约定。
三、
业主委员会的任职条件
业主委员会由业主大会会议选举产生,由5至11人单数组成。业主委员会委员应当是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业主,并符合下列条件:
(一)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二)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
(三)遵守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管理规约,模范履行业主义务;
(四)热心公益事业,责任心强,公正廉洁;
(五)具有一定的组织能力;
(六)具备必要的工作时间。
业主委员会委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是本物业管理区域内业主;
2.能够遵守物业管理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管理规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业主委员会章程;
3.有一定组织能力和必要工作时间,能够较好履行业主委员会成员职责;
4.品行端正无劣迹;
5.热心公益事业。
这篇文章介绍了关于“业主委员会成立条件及程序”方面的内容,主要介绍了业主委员会成立条件及程序,从分析可以得知,这种情况需要根据法定程序而定,对于业主委员会方面的法律问题,有必要的时候,建议找一下找法网律师!
温馨提示:法律问题具有较强的专业性,如有疑问,建议一对一咨询专业律师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
【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业主委员会成立的条件是什么
业主委员会成立有条件限制。需满足入住率50%以上,或首批物业交付2年且入住率30%等。业主大会选举产生业委会,保障业主权益,促进小区和谐管理。
成立业主委员会要达到什么条件
业主委员会成立的条件如下:
1. 由业主委员大会选举产生;
2. 人数为5至11人;
3. 业主委员会委员是物业管理区域内符合条件的业主;
4. 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过半数且占总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业主委员会必须在物业所在地的区、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或者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的指导下成立业主大会,并选举产生。但只有一个业主的,或者业主人数较少且经全体业主一致同意,决定不成立业主大会的,由业主共同履行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职责。
成立业主委员会的条件和流程
成立业主委员会流程如下:
1. 超过5人向社区的居民委员会提出业主大会书面申请;
2. 申请后需通知建设单位或物业公司;
3. 居民委员会确立筹备组;
4. 公布业主委员会的人员名单;
5. 投票选举;
6. 选举人员需房管局备案,业主委员才算成立。
业主委员会是由物业管理区域内由业主选举出的代表组成,代表业主利益,反映业主意愿和要求,并监督和协助物业服务企业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的业主大会执行机构,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