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立业主委员会程序及条件

更新时间:2022-05-23 11: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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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每个小区都会有一个成立业主委员会的公告,在遇到有关小区人民合法权利受到侵犯时,业主委员会可以代表业主的利益来出面进行协调和作出决定。在另一方面,也是为了能监督物业管理公司管理运作。那么成立业主委员会程序及条件有哪些?下文找法网小编为您整理了一些相关资料,以供参考。

  一、业主委员产生方式

  1、由业主或业主大会会议选举产生,依照《物权法》、《物业管理条例》,以及各地的相关办法依照程序产生;

  2、对于较大小区,业主先按照楼选举各自楼委会,然后每个楼委会推选代表,集中而成业委会;这样方式形成的业委会,主要负责楼间共有的管理;而楼委会,负责楼内共有的管理。

成立业主委员会程序及条件

  二、成立业主委员会的程序

  1、提出申请。物业管理小区(大厦)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业主5人以上联名可向该小区(大厦)所在的街道办事处(或镇人民政府,下同)书面提出申请,填报《首届业主(代表)大会筹备小组成立申请表》,成立首届业主委员会:(一)物业已交付使用的建筑面积达到50%以上; (二)物业已交付使用的建筑面积达到30%以上不足50%,且使用超过一年的。

  2、成立筹备小组。街道办事处收到申请后,作出书面批复意见,指导小区(大厦)成立业主委员会筹备小组(以下简称筹备小组)。

  3、筹备小组开展筹备工作。

  (1)筹备小组经批复成立后,应告知建设单位或物业公司在15日内将其掌握的全体业主名单、联系地址及其联系电话等材料报街道办事处;街道办事处收到有关材料后5日内将上述资料交予筹备小组。

  (2)筹备小组自成立之日起30日内拟好《业主公约》、《业主委员会章程》、《业主委员会选举办法》,并在小区(大厦)内明显位置张贴公布,征求业主意见。 筹备小组将《业主委员会政策法规宣传资料》在宣传栏内公布并发放给业主。

  (3)筹备小组组织各楼宇业主通过自荐或推荐方式产生业主委员会候选人。 (四)筹备小组将业主委员会候选人简历表、业主委员会选票格式样本、业主大会议程向业主张贴公布,同时将《业主委员会选举办法》书面送达全体业主。

  4、召开大会选举委员筹备小组完成以上工作后,将业主候选人名单及简历表、《业主委员会选举办法》、《业主委员会章程》、《业主公约》送达街道办事处,并提出召开业主大会或业主代表大会的书面申请,同时做好会务筹备工作,包括落实场地,组织人员印制选票,设备投票猜箱,通知所有投票权人,知会街道办事处、派出所、开发公司、物业公司等有关人员。

  筹备小组根据议程召开大会:收集、登记选票;审议并表决通过《业主委员会章程》及《业主公约》;公开唱票、点票,宣读选举结果,产生业主委员会委员。 会后筹备小组将大会签到表、选举结果统计表予以公布。

  5、申请登记业主委员会 自产生之日起15日内,持下列文件向所在区或县级市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办理备案登记手续:业主委员会登记申请表;街道办事处核准证明;业主委员会选票;业主代表选票;业主授权委托书;业主大会或业主代表大会签到表;业主委员会章程;业主公约;其他相关资料。

  6、核准批复。区或县级市房地产行政部门经审核,给予业主委员会书面批复意见。业主委员会凭批文到公安部门办理刻制公章手续,并将公章式样报区或县级市房地产行政部门及街道办事处备案。

  三、成立业主委员会的条件

  1、如根据《江苏省物业管理条例》及《南京市物业管理办法》的规定:物业管理区域内,已交付使用的物业建筑面积达到50%,或者已交付使用的物业建筑面积达到30%不足50%,但使用已超过一年的,应当由所在区的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指导召开首次业主大会,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

  2、如根据《成都市物业管理业主大会规程》成房物管[2003]7号 相关条款规定:公有住房出售达到总建筑面积1/2以上的,商品房出售达到总建筑面积2/3以上且竣工交付使用满1年的,业主应当筹备业主大会的成立。

  3、京政办发〔2001〕91号文规定:“凡商品房、经济适用住房入住率超过50%,或首户入住已满二年的新建居住小区,应组建业主委员会;1994年底前投入使用的老旧小区,房改售房率超过50%的,应组建业主委员会。”

  4、根据《上海市住宅物业管理规定》的第七条相关规定: 业主大会由一个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全体业主组成。 一个物业管理区域内,房屋出售并交付使用的建筑面积达到百分之五十以上,或者首套房屋出售并交付使用已满两年的,应当召开首次业主大会会议,成立业主大会。

  因此,一般来说,《物业管理条例》和《业主大会规程》对业主委员会的成立只做了原则性的规定,即小区成立业主大会及业主委员会需要以住房的出售面积达到建筑总面积的一半以上,但是各个地区,根据该地区的实际情况又有进一步具体的规定。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成立业主委员会程序及条件的相关资料。小区成立业主委员会对于维护大家利益是很好的事情,可以督促物业管理公司提供优质服务,向社会各方反映业主意愿和要求。如果还有其他疑问,可以直接咨询我们找法网的在线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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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立业主委员会要达到什么条件
业主委员会成立的条件如下: 1. 由业主委员大会选举产生; 2. 人数为5至11人; 3. 业主委员会委员是物业管理区域内符合条件的业主; 4. 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过半数且占总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业主委员会必须在物业所在地的区、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或者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的指导下成立业主大会,并选举产生。但只有一个业主的,或者业主人数较少且经全体业主一致同意,决定不成立业主大会的,由业主共同履行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职责。
成立业主委员会的条件和流程
成立业主委员会流程如下: 1. 超过5人向社区的居民委员会提出业主大会书面申请; 2. 申请后需通知建设单位或物业公司; 3. 居民委员会确立筹备组; 4. 公布业主委员会的人员名单; 5. 投票选举; 6. 选举人员需房管局备案,业主委员才算成立。 业主委员会是由物业管理区域内由业主选举出的代表组成,代表业主利益,反映业主意愿和要求,并监督和协助物业服务企业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的业主大会执行机构,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小区成立业主委员会的条件和流程
一、小区成立业主委员会的条件 1. 出售并交付使用的建筑面积达到开发商规划面积的50%以上。 2. 首批物业交付满2年,并且入住率超过30%。 3. 首批物业费交满3年以上。 二、小区成立业主委员会的流程 1. 弄清主管部门。 2. 成立筹备小组。 3. 筹备组成立后,进行后续步骤。 4. 筹备组将相关事项在物业区域内公告。 5. 召开首次业主大会会议。 6. 筹备组自首次业主大会会议作出决定之日起3日内将表决结果在物业区域内公告。 7. 到主管部门备案。 8. 刻制业主委员会的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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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这个不支持查询的话,建议你通过其他渠道来进行查询
吴亮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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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分钟前
先和院长沟通,了解不批准原因,看能否协商解决,比如调整年假时间。若院长以不合理理由拒绝,可收集领导批
吴亮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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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分钟前
这种情况首先看看当时签的合同,若合同里有关于价格调整、亏损分担的条款,按条款来。若没有,可尝试和发包
吴亮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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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分钟前
这情况是充值失败因状态有问题,可能没激活、被挂失、没收、过期或已销户。解决方案是先自查是否遗忘激活或
廖天军律师
廖天军律师
13分钟前
您好,涉嫌犯罪,还没有判刑的话,家属不能会见,只能律师去会见。
管振华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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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分钟前
你好把你的案子详细说说p
景曼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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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分钟前
您好,您是什么案件,具体情况联系说一下
孙志伟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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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分钟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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