符合以下条件的,就会构成医疗事故:
1.医疗事故的主体是合法的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
2.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违反了医疗卫生管理法律、法规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
3.医疗事故的直接行为人在诊疗护理中存在主观过失;
4.患者存在人身损害后果;
5.医疗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误诊是否构成医疗事故,有两个关键要素:
1.医生诊疗过程中是否有违法律、法规及诊疗常规的行为;
2.是否造成对患者的人身损害。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四十六条规定,发生医疗事故的赔偿等民事责任争议,医患双方可以协商解决;不愿意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调解申请,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医疗事故属于被告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我国诉讼法规定管辖法院原则是“原告就被告”,即应以被告(医院)所在地,而不是患方所在地起诉为原则。找法网提醒您,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个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患方可向上述两家机构的任何一个管辖法院进行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