骨折工伤的赔付标准:根据生活自理障碍赔付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的生活护理费;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根据伤残等级赔付伤残津贴,比如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其他。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
(九)劳动能力鉴定费。
工伤骨折赔付流程如下:
1.首先申请工伤认定,然后做劳动能力鉴定,根据鉴定结果索赔;
2.和单位进行协商,在协商一致后单位支付工伤赔偿金额即可;
3.向劳动部门进行投诉,由劳动部门进行协调,单位支付员工工伤赔偿费用;
4.申请劳动仲裁,由劳动仲裁委员会安排劳动仲裁裁决,要求单位赔偿;
5.在仲裁后任然不支付的,向法院起诉,申请强制执行;
工伤等级鉴定结果一般从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就能出结果,有特殊情况的,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的期限可以延长30日。找法网提醒您,根据规定,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