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未取得所有权的房产如何分割
更新时间:2023-01-21 1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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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离婚时未取得所有权的房产分割方式是有协议按协议分割,没有协议向人民法院起诉,按照判决分割。离婚产权过户,首先办理离婚房产析产,然后带齐离婚协议书、房产析产证等材料到公证处办理析产公证等。
一、
离婚时未取得所有权的房产如何分割
离婚时未取得所有权的房产分割方式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一千零八十八条 【离婚经济补偿】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第一千零九十条 【离婚经济帮助】离婚时,如果一方生活困难,有负担能力的另一方应当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二、
离婚产权怎么过户
离婚产权这样过户:
1.夫妻离婚涉及房屋转移的,一般由双方共同申请登记,双方就财产达成协议到民政部门办理就可以了,但一定要及时办理房产过户手续。房产过户手续,即办理买卖过户,即按照正常买卖程序办理,一周左右时间即可。
2.对于离婚房产过户中,需要办理析产登记。夫妻离婚析产并不需要办理多少手续,只需按照房管局有关规定办理离婚析产登记。析产登记是一种常见的房屋登记种类,与继承登记及赠与登记也有一定的区别。析产登记主要适用于离婚析产。顾名思义,离婚析产是夫妻双方因离婚后彼此就个人对房屋所占的份额进行转移的一种登记手续。按照有关规定,双方免收交易税费。

三、
离婚房产诉讼费的计算
找法网提醒你,法院收诉讼费是按照争议标的额大小计算的。 离婚案件有几种结果:
1.判决不准离婚,诉讼费就是200元,一般由原告承担。
2.判决离婚,但是对财产不进行分割,要求原告另行起诉。财产权属有争议可能会这样处理。诉讼费200元,一般会由原告承担。
3.判决离婚,将财产一并分割。诉讼费法院一般会按原被告所分财产比例来承担。 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简易程序审理、调解结案、原告撤诉的诉讼费减半收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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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对没有产权的房屋怎么分割
房屋没有产权证的,夫妻在离婚的时候可以协议分割,如果不能协商一致,可以由法院进行判决。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未取得所有权的按揭房屋离婚时如何处理
未取得所有权的按揭房屋离婚时的处理:双方可通过协议的方式进行离婚,提前写明房子的所有权,并在后续房产证办好之后按照协议进行分割;如果协商不成,通过诉讼的方式要求离婚。但法院原则上是不会处分没有房屋产权的房屋。
当事人可以等到房产证下来以后,再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分割房产。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br/>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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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br/>
第一千零八十八条<br/>
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
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离婚时尚未取得产权的房屋如何处理
分割离婚时未取得产权的房屋一般应由夫妻双方协商分割,如果协议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由人民法院判决,人民法院不宜判决房屋所有权的归属,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七十七条
离婚时双方对尚未取得所有权或者尚未取得完全所有权的房屋有争议且协商不成的,人民法院不宜判决房屋所有权的归属,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
当事人就前款规定的房屋取得完全所有权后,有争议的,可以另行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