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产权证不强制性要求夫妻都到场。夫妻买房一方不到场可以由不到场的一方委托到场的一方进行代理进行,但是,委托人和代理人需要签订授权委托书。该行为不是法律规定的应当由本人亲自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是可以代理的。
1.居民住宅每套80元,如有共有权证增收工本费10元/本。
2.其它房产建筑面积500(含500)㎡以下的每宗200元,500~1000㎡的为300元,1000~2000㎡的为 500元,2000~5000㎡的为800元,5000㎡以上的为1000元;如共有权证增收工本费10元/本。
3.印花税:印花税:分为“产权转移书据”印花税和“权利、许可证照”印花税。“产权转移书 据”税目税率为万分之五,计税依据为书据中所载的金额,买卖双方均要交纳:“权利、许可证 照”税目适用5元/件的定额税率,买方交纳。
4.契税:由购房人交纳,是房屋总价的3%。
5.维修基金:
(1)购买不配备电梯房屋的购房人按75元/平方米(按房屋建筑面积计)交存。
(2)购买配备电梯房屋的购房人按120元/平方米(按房屋建筑面积计)交存。
(3)对定销商品房(含动迁安置房等)不配备电梯的房屋,购房人按40元/平方米(按房屋建筑面 积计)交存;配备电梯的房屋,购房人按90元/平方米(按房屋建筑面积计)交存。
找法网提醒您,办理产权证需要的材料如下:
1.房屋购销合同原件及补充合同原件。
2.商品房销售统一发票原件。
3.房屋的外业测绘调查表及分层分户平面图原件。(若房屋测绘报告为旧格式的,则还需出具竣工验收单及填写丽水市房地产登记申请书,新格式只需提供房屋的外业测绘调查表及分层分户平面图原件即可。)
4.完税凭证(契税缴款书)
5.已婚的购房人:
(1)双方身份证复印件(原则上需校验原件);
(2)婚姻证明复印件(带原件校验);
(3)双方任何一方不能到场办理,则需提供私章,若委托第三方代办则需同时提供夫妻双方私章。
6.单身的购房人(必须本人到场,不可代办):
(1)身份证复印件(带原件校验);
(2)户口簿或户籍证明复印件(带原件校验);
(3)单身声明具结书购房者在本地则到民政局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