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遗产继承程序:
1.确定房产继承人。办理房产继承首先必须确定房产继承人有哪些,房产继承人的合法身份,有无放弃继承的继承人。
2.房屋评估。确定房屋评估公司,评估公司会作出专业的价格分析和楼价评估,定出准确的物业市值价格。
3.继承公证。在办理公证时,必须提供房屋权属人的死亡证明书、合法机关出具的合法继承人名单证明,以及原房屋权属人立有的遗嘱(如有遗嘱),亦应提交遗嘱原件。若部分合法继承人自愿放弃继承权,必须出具放弃财产承诺证明。
4.房屋测绘。申请人须到房地产测绘部门申请办理房屋面积测绘或转绘手续,领取测绘成果或者附图,以便办理产权登记手续。
5.继承登记。申请人持房地产权证、继承公证书、房屋测绘等证明到房地产交易中心申请继承登记手续。填写《房地产产权登记申请书》,并递交上述资料后,办案人员将收件立案受理, 并核发回执。待一切资料审核后,即发放已更改权属人的房产证明。
房产继承过户会产生房地产继承权公证费用、屋估价费用及房地产过户的税费:
1.继承权公证费用
继承权公证费按照继承人所继承的房地产的评估价的2%来收取,低不低于200元。
2.需要房地产价值评估费用
根据房地产价值的高低不同采用差额定律累进方式来计算。
3.需要房地产继承过户税费
由房屋评估价0.05%的合同印花税、100元的登记费、5元的印花税组成。需要契税法定继承人继承房地产,免契税,对非法定继承人根据遗嘱承受土地、房屋权属的,需要缴纳契税1.5%。
找法网提醒您,房产继承诉讼需要以下材料:
1.继承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2.被继承的房产证或其他证明文件;
3.到被继承人所属派出所开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或者提供被继承人医学死亡证明;
4.到死者所在单位或者派出所开具亲属关系证明;
5.被继承人生前所立的遗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