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嘱无效条件包括如下几个,只需要满足其一即可:
1.遗嘱处分了遗嘱人无权处分的财产,该无权处分财产的部分无效。
2.无行为能力或限制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
3.违背遗嘱人真实意思,胁迫、欺骗遗嘱人所立的遗嘱。
4.遗嘱被篡改的。
5.伪造的遗嘱。
6.遗嘱对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没有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
遗嘱不需要公证,遗嘱并不需要公证,只要遗嘱表示了被继承人的真实意思,那么不公证也会发生法律效力。公证只是加强了遗嘱的效力,只要遗嘱是被继承人真实的意思表示,如果不是自书遗嘱,符合了要式条件就发生效力。找法网提醒,如果办理遗嘱公证,遗嘱人应当亲自到公证处办理,不能委托他人代办。原来已在公证处办过遗嘱公证的,现要变更或撤销原遗嘱公证的,应当提交原来的遗嘱公证书并到原公证处办理。
遗嘱的形式有以下几种:
1.公证遗嘱
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关办理。办理遗嘱公证需要立遗嘱人亲自到其户籍所在地的公证机关申请办理,不能委托办理。找法网提醒您注意,立遗嘱人如果要变更或撤销原公证遗嘱,也必须由原公证机关办理。
2.自书遗嘱
自书遗嘱必须由立遗嘱人全文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制作的年、月、日。
3.代书遗嘱
代书遗嘱是指因遗嘱人不能书写而委托他人代为书写的遗嘱。
4.录音遗嘱
录音遗嘱是指遗嘱人用录音的形式制作的自己口述的遗嘱。
5.口头遗嘱
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消除后,遗嘱人能够以书面或者录音录像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