划拨土地的意思是将国有土地使用权无偿交付给土地使用者使用的行为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在土地使用者缴纳补偿、安置等费用后将该幅土地交付其使用的行为。以划拨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没有使用期限的限制,土地使用权不能进行转让。
找法网提醒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54条规定,建设单位使用国有土地,应当以出让等有偿使用方式取得;但是,下列建设用地,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可以以划拨方式取得:
1.国家机关用地和军事用地;
2.城市基础设施用地和公益事业用地;
3.国家重点扶持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用地;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用地。
划拨土地是永久产权。划拨是用地单位经政府部门批准无偿或部分安置、补偿后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方法,划拨土地没有使用期限的限制,但政府根据公共利益需要,可以依法收回划拨土地使用权,原土地权利随之终止。
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二十三条
土地使用权划拨,是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在土地使用者缴纳补偿、安置等费用后将该幅土地交付其使用,或者将土地使用权无偿交付给土地使用者使用的行为。
依照本法规定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没有使用期限的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