宅基地概念及分配方式是什么
更新时间:2023-07-09 0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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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宅基地概念是某集体经济组织内的成员用于建造住宅房屋及其附属设施的一种集体建设用地。宅基地分配方式是按户分配和按人口分配两种方式,无论是哪一种方式,在面积的分配上,都需要考虑所占用土地的类型以及宅基地的地理位置两大因素。
一、
宅基地概念是什么
宅基地概念是农村村民用于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的集体建设用地,包括住房、附属用房和庭院等用地,在地类管理上属于(集体)建设用地。农民无需交纳任何土地费用即可取得,具有福利和社会保障功能,因为个人只有宅基地使用权,没有所有权,所以一般不能继承。但是宅基地上建成的房屋,属于村民个人财产,可以依法继承。
二、
宅基地分配方式是什么
宅基地分配方式有两种,一种是按户分配,一种是按人口分配,具体可以分到多少面积,需要考虑如下因素:
1.占用的土地类型。在同等条件下,占用耕地建房比占用非耕地建房的面积小。如湖南规定,每一户用地面积使用耕地不超过一百三十平方米,使用荒山荒地不超过二百一十平方米,使用其他土地不超过一百八十平方米。
2.宅基地的区域位置。在同等条件下,区域位置好的比区域位置差的能占用的面积小。如北京规定,近郊区以及远郊区人多地少的地区,每户不得超过0.25亩,其他地区每户不得超过0.3亩。
找法网提醒您注意,如果是按照人口分配的情况,户内人口越多,分配到的宅基地也就越大。

三、
宅基地报建流程
宅基地报建流程具体如下:
1.向集体经济组织提出申请;
2.村集体经济组织进行张榜公示;
3.国土资源管理所及镇社会事务办公室进行初审;
4.公布期满无异议后将用地户按规定报乡镇人民政府审核后,报县人民政府审批;
5.宅基地批准后,国土资源所及镇社会事务办公室到实地批放宅基地,并发放选址意见书,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
6.村民住宅建成后,国土资源所到实地检查是否按批准面积和要求使用土地,对符合要求的建房户核发集体土地使用证书;
7.村民凭土地使用证及规划许可证申请办理房屋所有权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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宅基地宅基地问题宅基地?
宅基地是属于建设用地的,且主要指农村宅基地,受我国《土地管理法》、《民法典》的相关规定管辖。《民法典》规定,宅基地使用权人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和使用的权利,有权依法利用该土地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六十二条
宅基地使用权人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和使用的权利,有权依法利用该土地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
第三百六十三条
宅基地使用权的取得、行使和转让,适用土地管理的法律和国家有关规定。
第三百六十四条
宅基地因自然灾害等原因灭失的,宅基地使用权消灭。对失去宅基地的村民,应当依法重新分配宅基地。
宅基地申请宅基地申请?
宅基地的申请流程:
1、驻乡(镇)工作人员在受理农村村民宅基地用地申请后,要到实地进行踏勘,认真审查申请用地范围、面积、类型等用地条件,符合条件的,方可申请宅基地。
2、农村宅基地申请报批程序及申报材料。
3、根据《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第十八条规定:农村村民在村庄、集镇规划区内建住宅的,应当先向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提出建房申请,经村民会议讨论通过后,按照下列审批程序办理:
(1)需要使用耕地的,经乡级人民政府审核、县级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同意并出具选址意见书后,方可依照《土地管理法》向县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用地,由县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划拨土地;
(2)使用原有宅基地、村内空闲地和其他土地的,由乡级人民政府根据村庄、集镇规划和土地利用规划批准。
4、农民宅基地审批程序。符合申请宅基地条件的农村村民,应向本集体提出申请,经村民代表会议或村民会议讨论通过,由村民委员会报乡镇人民政府审核后,报县级人民政府批准。
5、宅基地审批结束后,就可以进行土地登记了。
农民旧宅基地搬到新宅基地,旧宅基地归谁的?
农村宅基地翻新后的旧房归原房主所有。农村宅基地翻新将补助对象限定为建档立卡贫困户(未脱贫)、低保户、五保户、贫困残疾人四类人员,修缮加固补贴6000元、重建补贴20000元,以多渠道筹集改造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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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据:<br/>
《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 <br/>
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由乡镇人民政府审核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农村村民出卖、出租、赠与住宅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国务院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有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