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继承权公证需要什么材料
更新时间:2022-06-20 08:20
找法网官方整理
导读:
现在是一个法治社会,日常生活中的很多事情都离不开法律规定,根据我们国家继承法的规定,合法继承人有权继承亲属的遗产,在办理继承手续的时候,通常需要提交公证书,那么办继承权公证需要什么材料?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找法网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
办继承权公证需要什么材料
(一)法定继承应提交:
1、申请人的身份证明(如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及复印件);代理人代为申请的,委托代理人需提供授权委托书、身份证明及复印件,委托书应经当地公证机关公证;监护人代办应提供监护人的证明材料和本人的身份证件;
2、申请人所在单位人事部门介绍信,说明办何公证,继承人与被继承人的关系以及有关的家庭情况;
3、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法定继承人中已死亡的要提供死亡证明,宣告死亡的应提供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判决书;
4、被继承遗产的产权证明;
5、被继承人的婚姻、父母、子女情况证明;
6、法定继承人的亲属关系证明;
7、继承人放弃继承权应到公证处发表声明放弃,在外 地发表的放弃继承权声明书应经当地公证机关公证。
(二)遗嘱继承应提交:
1、前款应提交的1至5项的证件及材料;
2、被继承人生前所立的有效遗嘱;
3、有遗嘱执行人的,提供执行人的身份证件及复印件。

二、
继承权是否可以转让
继承权的接受,是指享有继承权的继承人参与继承、接受被继承人遗产的意思表示。自继承开始,客观意义的继承权也就转化为主观意义的继承权,继承人得自主决定是行使继承权、接受继承,还是放弃继承权。依我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规定,继承开始后,遗产分割前,继承人未表示放弃继承权的,视为接受继承。
遗嘱大家都知道可以自书遗嘱可以代写遗嘱,哪一种都是有法律效力的。人的这一生可以写无数个遗嘱,但是一般都会以最后一份为主。遗嘱不用写的很多很长,只要把立遗嘱人的意思很清晰的表达清楚就可以,遗嘱只有在立遗嘱人死亡之后才会生效。
三、
继承权的主体有哪些
所谓继承权主体,也就是享有继承权、能行使继承权的主体。继承权主体可以通过法律的直接规定明确,或者是合法有效的遗嘱指定,也可以通过被继承人与他人签订的遗赠扶养协议指定。具体为以下三类:
(一)法定继承人。即指被继承人的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第二顺序继承人包括: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或第一顺序继承人放弃继承继承权的,才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二)遗嘱指定的继承人。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的规定,公民可以立遗嘱指定由法定继承人的一人或数人继承,也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给国家、集体或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继承。
(三)遗赠扶养协议指定的继承人。《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八条规定,公民可以与扶养人签订遗赠扶养协议。按照协议,扶养人承担该公民生养死葬的义务,享有受遗赠的权利。公民可以与集体所有制组织签订遗赠扶养协议。按照协议,集体所有制组织承担该公民生养死葬的义务,享有受遗赠的权利。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办继承权公证需要什么材料的相关知识,继承他人的财产是需要进行办理公证的,但在办理公证之前一定要准备好所有的材料,只有手续齐全,相关的部门才会进行受理,出具公证书,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找法网,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温馨提示:法律问题具有较强的专业性,如有疑问,建议一对一咨询专业律师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
【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继承权公证,继承权需要去公证处公证么,公证的人需要那些材料
一、提出办理继承权公证申请
办理继承权公证应提供如下材料:
(一)由医院或派出所出具的被继承人死亡证明
(二)被继承人所遗财产证明
(三)所遗动产证明:
1、存单;
2、珠宝、字画、书籍、家具、家电或其他物品的清单;
3、继承保险金的提供保险单据;
4、公证人员认为应当提交的其他材料。
(四)所遗不动产证明:
1、房产证、土地使用权证;
2、公证人员认为应当提交的其他材料
(五)所遗债权、股权及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证明:
1、各类债券文书或债券获得证明,如尚未取得房产证而购房人死亡的则提供购房合同、购房发票;
2、继承股权的提供股权证明材料。如证券交易所提供的股票清单。如系公司股权提供公司有关证明;
3、各类知识产权获得证书;
4、公证人员认为应当提交的其他材料。
有夫妻财产约定的,提供相关财产约定。
(六)继承人情况证明
二、继承人单位人事部门或被继承人档案管理部门出具相关证明
(一)被继承人单位人事部门或被继承人档案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证明包括如下内容:
1、被继承人父母的情况,如父母的姓名,生存情况;
2、配偶情况,如果有过两次婚姻以上婚姻的,要说明每次婚姻情况;
3、子女情况,是否收养过子女。
(二)各继承人单位人事部门或继承人档案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证明包括以下内容:
1、父母继承子女财产的,要提供子女关系证明;
2、配偶间相互继承的,提供夫妻关系和子女情况;
3、子女继承父母财产的要提供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和兄弟姐妹的情况。
三、需要提交的其他材料
(一)优先于被继承人的死亡的继承人的,提供死亡人死亡证明;
(二)继承人身份证明,包括户口本、身份证等。
(三)遗嘱继承的、提供被继承人的生前遗嘱
(四)继承人的继承意见
(五)继承人中有放弃继承权的,应亲自到公证处发表声明。继承人在外的,应提供弃权声明公证书。
遗产继承公证需要的材料有哪些?做遗产继承公证的时候要准备哪些材料?
遗产继承公证需要的材料包括:
1. 填写申办公证申请表;
2. 提供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如医院的死亡通知书、骨灰证、火化证明等)、身份证、回乡证;
3. 提供被继承人遗留的财产证明,如房地产证、存款凭证、股票等。如果遗产在香港,须提供香港遗产税署出具的遗产清单;
4. 继承人的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
5. 提供申办继续权的亲属关系证明表(由继承人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居委会和街道办事处或村委和镇政府盖章并加审查意见);
6. 继承人放弃继承权的,应由声明人亲自到公证处或居住地公证处办理弃权声明书公证;
7. 继承人因特殊情况不能亲自到公证处办理的,须提供经公证的委托书,委托其他继承人办理;
8. 遗嘱继承人应提供合法、有效的遗嘱。
如果继承人或被继承人是居住在港澳的,上述材料需由司法部委托的香港律师或澳门有关机构予以证明,并经中国法律服务(香港)有限公司确认;如果继承人或被继承人是居住国外,上述材料应经我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