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卫过当是指在进行正当防卫时,超过了必要的限度,造成了不应当的损害。判断防卫是否过当,需要综合考虑多个因素。
1.需要考虑不法侵害的强度。
不法侵害的强度是一个综合系统指标,包括不法侵害的手段、缓急、参加人数等,以及防卫的地点、手段、后果及主体的体力和心理态度。
如果防卫强度和不法侵害强度基本相当,则是正当防卫;如果防卫强度明显大于不法侵害强度,且这种强度又不是制止不法侵害行为所必须的,则应认定为防卫过当。
2.需要考虑正当防卫的时间性。
正当防卫要求防卫人认清不法侵害的紧迫性,如果防卫人不立即采取防卫行为,就可能造成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益遭到侵害。
例如面对猝不及防的突然打击,防卫人在仓促应被动战的情况下,应采取较为宽松的认定,即防卫不过当;但如果防卫人有时间采取其他措施制止不法侵害,却未采取,造成侵害人重大伤亡的,应认定为防卫过当。
3.需要考虑正当防卫保护的法益性质。
正当防卫所保护的法益性质决定着不法侵害行为的性质,从一定程度上决定着正当防卫的强度和时间上的缓急。
例如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等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进行防卫,造成不法侵害人死亡的,属于正当防卫行为,不是防卫过当;
而对一般轻微的法益遭到的不法侵害,即使防卫行为不能保护,也不能造成不法侵害人重大伤亡,否则应认定为防卫过当。
防卫过当本身不是独立的罪名,对防卫过当应根据防卫人主观上的罪过形式及客观上造成的具体危害结果来确定罪名。根
据司法实践,常见的罪名有(间接)故意杀人罪、过失致死罪、(间接)故意伤害罪和过失重伤罪等。
在处罚上,对防卫过当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对于正在进行的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由于这些不法侵害行为性质严重、情况紧急,采取正当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和其他后果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
这是为了保护公民行使正当防卫权利的合法性和积极性,同时也是为了维护社会的公共利益和秩序。
特殊防卫中虽然给对方人身造成了严重的损害,但实际这样的情况下却不能认定构成防卫过当,而还是会按照正当防卫来进行处理,于是防卫人并不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对于特殊防卫,你还有哪些疑问?欢迎在找法网留言,我们会在第一时间为你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