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怀孕期间,如果员工被公司解雇,公司需要支付赔偿金。
2.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孕期被解雇属于违反规定,可以要求公司支付双倍经济补偿的赔偿金。即每做满一年有两个月工资的赔偿金。
3.如果公司违反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根据《劳动合同法》第87条,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47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1.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2.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
3.女职工生育或者流产的医疗费用,按照生育保险规定的项目和标准,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
4.除劳动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的情形外,劳动者在医疗期、孕期、产期和哺乳期内,劳动合同期限届满时,用人单位不得终止劳动合同。
5.劳动合同的期限应自动延续至医疗期、孕期、产期和哺乳期期满为止。
因此,女职工在产假期间享有产假津贴和相应的医疗费用保障,并且用人单位不得随意终止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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