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离婚对拆迁的影响吗

更新时间:2022-05-23 11:40
找法网官方整理
问题相似?直接咨询律师 >
导读:
有的夫妇为了多拿拆迁款,到民政局办理假离婚,取得离婚证,到拆迁单位可以得到更多的补偿,这种行为是属于违法行为的,因此我们就需要对这一方面有一定的认识和了解。那么下面找法网小编为你整理了假离婚对拆迁的影响吗的相关知识,欢迎阅读,希望能帮到你。
一、

假离婚对拆迁的影响吗

  假离婚在法律上是不存在的,即使主观是为拆迁款,法律也不能否认离婚的合法性。如果一定要说这其中有什么问题,那也是政策与制度本身存在的问题。所以一些法律专家和学者在解读乱象时,也只能围绕买卖户头来谈。无论是买户头骗取国家拆迁补偿的村民,还是出售户头获得既得利益的村民,从法律的角度上来说,都已经涉嫌诈骗罪。所以对这部分人的行为,应该按照国家有关法律规定严格处理,避免侵害国家利益的行为发生。

假离婚对拆迁的影响吗

二、

遇到房屋拆迁赔偿纠纷怎么有效处理

  由于拆迁人占比例较多的是房地产开发公司,这些部门的性质,决定其必须追求最大利润,因此,实践中这些部门往往以低廉的价格拆迁原居民住宅,对拆迁人的补偿费用往往过低或者违反拆迁安置合同没有进行有关补偿,这类纠纷诉至法院的也很多。对于补偿纠纷的处理,在审理时,如果拆迁安置合同有约定,应按照拆迁安置合同的约定来处理;没有按照合同约定来履行的一方,应承担违约责任

  对于作价补偿,应按照所拆迁房屋建筑面积的安置价格结合成新结算补偿的金额,在补偿时也应充分考虑地段的差异。对于不同使用性质的房屋应有不同的补偿标准,这里主要是指住宅用房和营业性用户。拆迁中如何认定房屋的使用性质,是当前拆迁安置中争议较大的一个问题。应按拆迁房屋实际使用的性质来认定。对于拆迁非住宅房屋造成停产、停业的,拆迁人应当给予适当补偿。

  对于被拆迁房屋的承租人,在租赁期限未满时,则承租人对该拆迁房屋享有使用权,对此承租人有要求拆迁人和房屋产权人返还已付租金并赔偿其损失的权利。如果房屋所有权人进行了产权调换,承租人与原房屋所有权人之间的租赁关系应当继续维持。在过渡期限内,承租人自行安排住所的,拆迁人应当支付临时安置补助费。对于搬迁补助费和临时安置补助费应按城市市政府的有关规定执行。对于因拆迁人的责任延长过渡期限的,对此拆迁人除应承担违约责任外,还应当自逾期之日起增加临时安置补助费。

三、

房屋拆迁补偿的方式和标准

  主要有两种补偿安置方式:

  1、市场价补偿安置――按照被拆除房屋的房地产市场评估价给予被拆迁人、被拆迁房屋承租人货币补偿或与货币补偿金额同等价值的产权房屋。

  2、异地产权房屋安置――符合条件的被拆迁人或被拆迁房屋承租人以原房屋建筑面积为基础,在“拆一还一”的基础上,再增加地段级差面积,安置房屋的建筑面积超出或少于应安置面积的部分按实结算差价。

  居住房屋市场价补偿安置标准的基本公式:

  货币补偿金额=(市场单价+价格补贴)×被拆除房屋的建筑面积。

  说明:

  1)“市场单价”――为房地产市场的评估单价,评估单价不足最低补偿单位标准的,以最低补偿单位标准计算。

  2)“最低补偿单价标准”――指被拆除房屋同区域已购公房交易的平均单价。

  3)“价格补贴”――指①评估单价不足最低补偿单位标准的,按最低补偿单价标准的一定比例(不低于20%)确定;②评价单价高于最低补偿单位标准的,按高出部分与最低补偿单价标准差额的一定比例(不低于20%)确定。

  相信大家看了上面的介绍多多少少也应该知道,假离婚在法律上是不存在的,即使主观是为拆迁款,法律也不能否认离婚的合法性,到时如果假戏真做,后悔晚矣。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整理的有关假离婚对拆迁的影响吗的相关内容,希望能为您提供帮助。

温馨提示:法律问题具有较强的专业性,如有疑问,建议一对一咨询专业律师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大家都在问
我也要提问 >
公房拆迁补偿协议是否受离婚影响?
### 离婚时房屋拆迁补偿款的分割 离婚时应协议分割房屋拆迁补偿款。无法达成书面分割协议的,对于拆迁之前属于个人所有的房屋,其拆迁款不予分割;属于夫妻共同所有的房屋,其拆迁款由法院根据房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财产约定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若夫妻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 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拆迁房没有下来,离婚影响吗
如果拆迁房还没有分配下来,离婚时可能会对拆迁房的分配产生影响。 在离婚时,如果涉及到拆迁房的分配问题,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判断。如果拆迁房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那么在离婚时需要进行分割。但是,如果拆迁房还没有分配下来,那么就无法确定具体的产权归属,也就无法进行分割。 因此,在离婚时,如果涉及到拆迁房的分配问题,建议双方先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寻求法律帮助,由法院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裁决。
离婚又复婚影响拆迁吗
离婚和再婚的拆迁是否算夫妻共同财产,应当由所拆迁房产的所有属性来认定,如果所拆迁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那么即使离婚再婚后拆迁的,也应当进行公平平等的财产分割,需要对另一方进行合理的赔偿。离婚财产分割即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是指离婚时依法将夫妻共同财产划分为各自的个人财产。 现行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到第一千零六十五条明确了夫妻共同财产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以列举式和概括式的方式规定了夫妻共同财产的内容,该法也规定了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有协议分割和判决分割两种做法。离婚时,双方有合法婚姻财产约定的,依约定。 一方的特有财产归本人所有。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应当均等分割,必要时亦可不均等,有争议的,人民法院应依法判决。
律师解答动态
您好,您可以向其所在平台投诉。
你好,有没有协商调解具体什么案件情况的,这边能解决您的问题,具体详聊
你好,是有什么法律纠纷的问题吗,进行协调没,
你好,有无证据,可以起诉至法院调解
你好,这是可以协商来解决的,也可以法院起诉对方,有没有相关证据的
你好,可以详细描述案情,可以通过法院起诉后进行调节
我也要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