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海林市消协接待了一起由于煤贩子销售缩水燃煤而引发的坑农投诉。
2004年8月16日上午,海林镇*村村民孙先生来到海林市消费者协会投诉,称有一煤贩卖给他们的一车煤严重缩水。原来,消费者孙先生于2004年8月16日早晨坐在家中,听到外面有煤贩叫卖的声音,并且免费送到家门口,声称保质、保量、如果重量不够可以补齐并且接受任何处罚。消费者孙某和家人一合计,决定留下一车煤,这样既节省了运费,又解决了燃眉之急。于是,消费者与煤贩商定以每吨245元的价钱购买了一汽车煤,共计20吨,合人民币4,900。完车后,消费者往家中运煤,细心的家人用自家的膀秤称了称,发现竟然少了3吨煤。结果,消费者没有买到便宜煤反而损失了不少钱。因此,消费者协同家人前来消费者协会投诉要求消协帮助追回受到的损失。
情况调查:
接到投诉后,消协工作人员会同工商执法人员迅速展开了调查,查清了以下几项事实:
1、消费者孙先生确实从煤贩子崔某手中购得一车燃煤计20吨,合人民币4,900.00元整。
2、经过实地称量,消费者反映的情况属实,一车燃煤差了3吨折合人民币735.00元整,且经营者也承认了事实。
3、经查煤贩崔某没有办煤炭经营许可证,也没有办营业执照,属于无照经营。
处理结果:
1、由工商部门依照《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的有关规定对经营者崔某给予行政处罚合人民币3,000.00元整。
2、由煤贩崔某包赔消费者孙先生的各项损失合人民币1,000.00元整。
案例点评:
通过对此案的调解处理,我们深深感到,应加大对消费者的宣传、警示力度。端正消费理念,告之消费者到有经营许可证和工商营业执照的正规商家购买商品,以免上当受骗。同时,也建议相关部门认真履行职责,加大打击力度,取缔那些无证煤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