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包”产品,维修是否有期限?

更新时间:2019-09-19 02:35
找法网官方整理
问题相似?直接咨询律师 >
导读:
【案情回放】2007年4月20日,刘某在某农机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农机公司)购买载货汽车一辆。2007年5月16日晚该车突发仪表不走不亮现象,次日农机公司安排其到江北汽车修理厂修理该车,6月13日修理完毕。12月21日,刘某某以其购买的汽车存在质量问题为由,
【案情回放】

2007年4月20日,刘某在某农机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农机公司)购买载货汽车一辆。2007年5月16日晚该车突发仪表不走不亮现象,次日农机公司安排其到江北汽车修理厂修理该车,6月13日修理完毕。12月21日,刘某某以其购买的汽车存在质量问题为由,向徐州市云龙区法院起诉,请求判决农机公司赔偿超期维修期间的营运损失9000元。

【法官判法】

 徐州市云龙区法院一审认为,原告以其购买的汽车存在质量问题为由,要求作为经营者的被告赔偿其经济损失,但其未能提供证据证明被告出售的汽车有质量问题,且其不同意对是否存在质量问题进行鉴定,对于其主张的营运损失,亦未提供证据证实,因此判决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刘某某不服,提出上诉。

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本案应属于售后服务合同纠纷。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相关规定,买方认为其购买的车辆在包修期间存在超期修理情形,给其造成了损失,依法可以向销售者主张权利。销售方认为定点修理厂是否存在超期修复的情形与其无关的主张,依据不足,不予支持。其在承担责任后,如认为应由生产者或修理厂承担责任,可以另行追偿。对于本案是否存在超期维修情形,双方当事人均未向法院提供相应的约定或规定,但鉴于双方对于车辆的故障是因底盘线束总程出现短路造成的,只需更换相应的配件即可修复的事实均无异议,因此,酌定车辆合理的修复时间为7天。对于超期20天修复给上诉人造成的损失,上诉人主张按每天350元计算,依据不足,但根据上诉人已领取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其车辆用于运输经营的事实,其延期修复的损失可参照江苏省统计局于2007年公布的“其他运输服务业”在岗职工平均工资计算。故上诉人的车辆延期20天的损失确定为1436.05(26208÷365×20)元。遂撤销一审判决,改判农机公司赔偿刘某某损失1436.05元。

【专家解析】

本案涉及的几个问题是:

1.承担责任的主体

消费者购买的商品出现了质量问题,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在三包范围内的,应由经营者承担包修、包换、包退的义务。维修厂虽然是生产厂家的特约维修商,但消费者是应经营者的安排去维修厂维修的,消费者无法确定该维修厂是否是特约维修商及其与生产厂家的具体约定。消费者与经营者之间是买卖合同的双方当事人,根据合同的相对性原则,消费者要求经营者承担责任既合法合理,又符合经济原则。同时根据合同法第一百二十二条的规定,当事人一方因第三人的原因造成违约,应当向对方承担违约责任。因此,本案中销售者作为责任承担主体是适格的。销售者认为属于生产者或维修厂的责任的,可以另行追偿。

2.维修期限的确定

现有法律对维修的具体期限尚无明文规定。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三条仅规定了承担三包责任的,应当按照国家规定或者约定履行,不得故意拖延或者无理拒绝。至于具体的国家规定是什么,对于本案来说,目前关于该类农用汽车的维修期限还没有具体的规定可以参照。但维修应有一个比较合理的期限,不能遥遥无期,否则,没有规制,就会造成销售者肆无忌惮,故意拖延,损害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本案中,由于当事人双方都认为该车仅需更换一个线束就可以解决问题,因此,法院酌定合理期限为7日是比较合适的。

3.赔偿的标准

赔偿的标准,目前尚无对应的法定标准,考虑到原告也未提供直接损失的证据,但客观上又有一定的损失,因此,依据公平原则,参照江苏省统计局于2007年公布的“其他运输服务业”在岗职工平均工资计算是比较合理的,赔偿金额不多,对原告来说,案件有了“说法”,也得到了一定的经济补偿。对被告来说,认识到过错,但赔偿额不多,也可以接受。双方当事人都比较满意,本案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是比较好的。 [page]

温馨提示:法律问题具有较强的专业性,如有疑问,建议一对一咨询专业律师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大家都在问
我也要提问 >
销售的软件产品,需要和实物产品类似的提供“三包”吗?
软件产品如果有质量问题,可以要求三包,但如果有漏洞,只能按照双方的合同约定处理。
过了“三包”期,出现质量问题怎么办?
如果没有质量问题,他们不承担法律责任,但如果有质量问题,可以要求退换。
相关知识推荐
问题没解决?立即咨询律师
平台保障
优选律师
快速响应
#3分钟内获得解答
去咨询
律师解答动态
李翠英律师
李翠英律师
11分钟前
你好,直接咨询暂住地区。
吴中律师
吴中律师
26分钟前
您好,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
吴亮律师
吴亮律师
28分钟前
这得看具体情况哈。要是有合同明确约定发放金额固定,那一般就是固定的。要是没合同或者合同约定不明确,可
您好,您可以通过法院诉讼主张您的权力。
吴亮律师
吴亮律师
34分钟前
一般情况下,仅通过手机号和名字很难直接查到身份证信息。若这涉及合法合理权益纠纷,可通过收集其他能证明
吴亮律师
吴亮律师
36分钟前
餐厅人员给员工劳动合同拍照,一般无不良影响,若妥善保存照片用于管理,不泄露信息,不影响双方权益。但如
吴亮律师
吴亮律师
36分钟前
人事单位做法不合规。你虽提前10天提交离职申请,但明确离职时间为8月31日,单位应尊重该时间约定。单
我也要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