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滨江消协接到一位林先生的消费投诉,林先生称其和几位朋友在滨江某咖啡馆就餐,实际餐费180元,结帐时却被收了380元,双方发生纠纷。
经消协了解,林先生当日和两位朋友去该咖啡馆就餐,为了聊天说话方便些,他们选择去了包厢,就餐后实际花费180元,当林先生去付款时,却被告知消费380元,原因是包厢的最低消费就是380元。双方就当时是否有告知和最低消费是否合理发生了纠纷。
其实,“最低消费”的存在不是秘密,也引起很多消费者的反感,但它却一直存在。而这一“最低消费”的标准目前主要针对包厢:在包厢就收,不在包厢就不收,菜肴的质量则没有太大的差别。
在调解过程中,咖啡馆经理觉得有些“委屈”:包厢的环境装修都好于大厅,服务人员的配备也比较好,而这些成本最终都是体现在消费金额中,如果包厢不设最低消费,大家肯定都会选择去包厢就餐,消费金额低,吃饭时间又很长,饭店往往会因用餐者消费过低而导致亏本。而一些消费能力高的人想去包厢消费而没了位置,也影响饭店的效益。
消协在调解中解释,《消法》规定,经营者与消费者交易,应当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从这个角度说,饭店限制消费者消费数额,有强制消费之嫌。另一方面,饭店就最低消费应该在消费者消费前进行明示,消费者可以接受,也可以选择不接受。最后在消协的调解之下,咖啡馆将200元退还给了消费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