苹果手机质量出问题 消协调解得更换
更新时间:2014-12-26 14: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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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近日,平邑县消协接到陈女士投诉,诉称其购买的苹果手机质量出了问题,商家答应其交500元更换一部新手机,拿到调换后的陈女士上网查询激活时间,发现并非新手机。故请求消协助其维权。陈女士是2012年9月...
近日,平邑县消协接到陈女士投诉,诉称其购买的苹果手机质量出了问题,商家答应其交500元更换一部新手机,拿到调换后的陈女士上网查询激活时间,发现并非新手机。故请求消协助其维权。
陈女士是2012年9月份在平邑某商城购买了一部iphone4,黑色,价格4000元。到了2013年1月份手机出现经常死机的质量问题,同时出现视频无声音的毛病。陈女士于2月18日交专柜维修,3月4日维修中心与陈女士协商,原苹果手机已经不能维修,建议交500元钱换一部新手机。陈女士同意。陈女士拿着更换后的新手机从网上查询激活时间,结果显示的购买时间为2012年12月31日,并非新手机。陈女士找商家协商无果,遂到平邑县消协投诉,要求商家为其更换一部真正的新手机。平邑县消协接到投诉,立即赶赴现场调查了解。经查,陈女士反映属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十五条规定: “对国家规定或者经营者与消费者约定包修、包换、包退的商品,经营者应当负责修理、更换或者退货。在保修期内两次修理仍不能正常使用的,经营者应当负责更换或者退货。”通过消协工作人员的耐心调解,经销商同意为陈女士更换一部同型号的新手机,陈女士表示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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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买的小米手机,因手机质量问题更换2次硬件,可以申请退货吗?
您好,如果是因为本身质量问题,那么您可以要求退款。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如下:
第二十四条?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消费者可以依照国家规定、当事人约定退货,或者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没有国家规定和当事人约定的,消费者可以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七日后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的,消费者可以及时退货,不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的,可以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
依照前款规定进行退货、更换、修理的,经营者应当承担运输等必要费用。
第二十五条?经营者采用网络、电视、电话、邮购等方式销售商品,消费者有权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且无需说明理由,但下列商品除外:
(一)消费者定作的;
(二)鲜活易腐的;
(三)在线下载或者消费者拆封的音像制品、计算机软件等数字化商品;
(四)交付的报纸、期刊。
除前款所列商品外,其他根据商品性质并经消费者在购买时确认不宜退货的商品,不适用无理由退货。
消费者退货的商品应当完好。经营者应当自收到退回商品之日起七日内返还消费者支付的商品价款。退回商品的运费由消费者承担;经营者和消费者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