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讲的是武汉餐饮企业规范“两倍赔偿”叫板《食品安全法》。规范称:“餐饮企业提供的菜点发生质量和卫生问题,被消费者投诉,经调查属实,应主动道歉,并为其调换相同品种的符合质量标准的菜点,也可按原价退款,如果餐饮企业与消费者难以达成一致意见,企业可按菜点的两倍赔偿。”
【武汉餐饮企业规范】“两倍赔偿”叫板《食品安全法》
规范称:“餐饮企业提供的菜点发生质量和卫生问题,被消费者投诉,经调查属实,应主动道歉,并为其调换相同品种的符合质量标准的菜点,也可按原价退款,如果餐饮企业与消费者难以达成一致意见,企业可按菜点的两倍赔偿。”
李春生律师分析,“两倍赔偿”依据不明。如果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的“双倍赔偿”,则有偷换概念之嫌,因为餐饮企业提供的菜点和酒水饮料不是普通商品;而根据《食品安全法》,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销售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销售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的赔偿金。
某酒店负责人则称,餐馆出现严重食品安全事故毕竟较少,更多的是菜中有苍蝇、头发等异物的小纠纷。在这样情况下,餐饮行业主动提出两倍赔偿,也是对行业的一种规范和约束。
消毒餐具费“管不了”
今年“3·15”期间,武汉市消协联合北京、上海等20个城市的消协,联合发出《致餐饮企业的公开信》,称“消毒餐具费”于法无据,侵犯了消费者的公平交易权,呼吁取消。
然而在《规范》中,并未出现有关“消毒餐具费”的条款。武汉市餐饮行业协会秘书长涂水前对此解释称,收取“消毒餐具费”的主要是一些中小型餐馆,数量大、分布广,消协难以管理约束,所以未将这一问题列入《规范》之中。
记者又就此问题采访武汉市消协负责人,但对方未予回答。
就餐期间车辆安全餐馆负责
《规范》还规定,向消费者提供自备停车场的餐饮企业,应当保护车辆安全,由于餐饮企业造成车辆丢失或损毁的,应承担相应责任。同时,餐饮企业有义务提醒消费者保管好汽车内物品,对车内放置物品的报失,餐馆不承担责任。
昔日“霸王条款”变成“明规则”
武汉市消协“自摆乌龙”[page]
半年前,武汉市消协披露武汉餐饮行业九大“潜规则”,将“谢绝自带酒水”排在首位,并就此发布消费警示和点评,鼓励消费者大胆说“不”。
如今消协突然力挺餐饮商家拒绝“带酒客”,支持商家收取“开瓶费”,态度为何出现如此大的转变?
对此,武汉市消协秘书长肖汉超解释,这是重新思考的结果:餐饮经营是个高风险行业,允许自带酒水、食品,如果出现食品安全问题,谁对此负责?既然如此,如果有餐饮企业愿意让顾客自带酒水,那么向顾客收取“开瓶费”也是理所应当。
他说,“谢绝自带酒水”和收取“开瓶费”过去是“潜规则”,商家事后收费有欺诈嫌疑;《规范》出台后,将事后收费变成事前告知,明示收费标准,是一种“明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