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人身损害赔偿协议公证所需证明材料:
1、申请人是自然人的,应提交居民身份证、户口;申请人是法人的,应提交法人资格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居民身份证;当事人是其他组织的,应提交其主体资格证明、负责人的身份证明及居民身份证;
2、受害人已死亡的,提交死亡证明及申请人与死者的亲属关系证明;
3、证实损害发生与区分双方责任的证明材料,如诊断书、鉴定书、勘验笔录、事故认定书等;
4、与确定赔偿费用有关的证明材料,如医疗费、交通费、误工费的证明;
5、公证员认为应当提交的其他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