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偷家属认识到死者也有过错,遂调低索赔数额
本报讯小偷因行窃被工厂保安殴打致死。小偷的家属提起诉讼,要求保安及其工作的厂方共同赔偿损失16万余元。记者昨日从东莞市人民法院获悉,该案的民事赔偿部分经法院调解后成功解决,工厂向小偷家属赔偿近6万元。据该案的主审法官介绍,保安执勤时给他人造成损害,工厂也应承担赔偿责任。
去年3月21日凌晨2时左右,杨某荣等3人在东莞市中堂镇港某五金厂行窃时,被正在值班的保安曾某文等发现。杨某荣等被七名保安狠揍。杨被打成重伤,送到医院后不治身亡。
事情发生后,包括曾某文在内的七名保安,被依法起诉至东莞市人民法院。法院审理查明,由于曾等人在发现小偷后,没有扭送至公安机关,而是采取暴力群殴小偷,其行为已触犯法律。法院因此以故意伤害罪名分别对七名保安判处有期徒刑4至6年不等。
此案的刑事部分结束后,杨某荣的家属于去年12月20日向东莞市人民法院提起人身损害赔偿的民事诉讼,请求法院判令中堂港×五金厂及7名打人保安赔偿损失16万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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