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我手上是有A公司的离职证明,法律上我现在跟这家公司还有关系吗,从7月到现在那家B公司也没有发工资
更新时间:2019-10-23 17:29: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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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描述:
这样的,有个法律的问题想向你这样的专业人仕咨询下意见,最近我遇到个小麻烦,急需要想向你咨询下,今年2月我从A公司离职,去到一家B 公司任职(这是我前A公司同事介绍的,他同学开的公司),在合同上写我的工资是3000,而我实际的工资是1万5(他们是为了逃税),明面银行转3000给我,另外无论是现金也好,银行转账也好转剩下1万2千给我,前三个月是正常全额给的,到第4个月(刚好足月)由于某些原因我跟他们炒翻了,他们以各种所谓的理由扣了我3分之2的工资(1万),最后我是拿了第 4个月的工资(5千),气冲冲的没签《离职证明》(本来是可以签的)就离开了那家B公司,然后从7月5号左右开始我就没有上班到现在,我查过无论社保及工资后面是没有发放过给我了,最近我找了家新公司,准备去新公司任职,新公司需要我提供上一家公司的离职证明,然后我没办法我就找那家B公司的老板再要那份离职证明,通过我前A公司同事的斡旋下,那家B公司的老板非常横的态度说我对他们公司造成损失要告我之类(完全无稽之谈,我也不怕他告),然后要我把离开A公司时的离职证明提供给他们再说办那家B公司离职证明的事情, 现在我手上是有A公司的离职证明,但不可能会给他们,怕他们拿到后肯定把那A公司的离职证明扣下来搞事情(他们看样子是不想给我办离职证明并给我拖时间),
请问下现在我怎么办才好,法律上我现在跟这家公司还有关系吗,从7月到现在那家B公司也没有发工资及社保了?? 如果我新公司入职了,那家B公司能不能告我在双重用工的情况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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