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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房买卖合同约定20%违约金法院会支持吗?

找法网原创 2017-09-01 15:16:42

  签订二手房买卖合同时,为避免买卖一方违约造成损失,所以会约定违约金,由双方当事人自主决定违约金数额,而有些人直接约定20%房屋买卖违约金。一旦合同履行中出现违约情况,受有损失的一方按约定主张违约金,如果买卖双方未能协商一致,起诉法院的话得确定20%违约金是否会被支持。

  首先,订立二手房买卖合同时,合同违约金有一定范围限制,但法院是否支持在二手房买卖合同中约定20%违约金,会根据具体情况确定。

  一般来说,法律对此类违约金并无强制性规定,买卖双方可以在合同中自行约定违约金的数额或者计算方法。并且,通常情况中,二手房买卖合同中会将违约金约定为总房价的20%。

  其次,法院是否支持20%的违约金,还看当事人的实际损失而定。

  具体而言,出现以下情况的,法院会进行调整:

  1、合同约定的违约金数额低于造成的损失,当事人可以请求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

  2、合同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当事人可以请求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

  最后,当二手房买卖合同出现违约情形时,因为当前的房价普遍较高,所以被对方违约可能会遭受较大损失。如果双方约定了房价的20%违约金并按约定执行的,那么通常也可以尽快解决违约问题,要是协商不一致的,为避免错过诉讼时效,建议最好在必要时起诉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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