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职手续不完备企业照付生活费

更新时间:2019-04-11 05: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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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小吴到H公司工作。双方在最后一次签订的《劳动合同书》中约定合同期限为2006年4月1日至2007年3月31日。由于小吴的工作业绩欠佳,所在部门经理于2006年12月10日找他谈话,劝他辞职。12月11日,小吴从公司内部网上下载了《离职交接表》,并按照《离职交接表》中的程序与

  小吴到H公司工作。双方在最后一次签订的《劳动合同书》中约定合同期限为2006年4月1日至2007年3月31日。由于小吴的工作业绩欠佳,所在部门经理于2006年12月10日找他谈话,劝他辞职。12月11日,小吴从公司内部网上下载了《离职交接表》,并按照《离职交接表》中的程序与相关部门办理离职交接手续。随后小吴向仲裁委提起申诉,要求H公司:支付我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105572元,并加付50%的额外经济补偿金52786元。经调查了解到,2006年12月10日,小吴的部门领导找其谈话并制作了《离职面谈表》,其中载明:面谈纪要系工作状态欠佳,经与本人沟通后,决定劝退。仲裁委认为,《离职面谈表》中载明的内容系双方谈话的内容,不能证明H公司对小吴做出了明确的解除劳动关系的决定。而且,《离职交接表》中“人力资源部”的“经办人签字”与“人力总监签字”两栏为空白。《离职交接表》在形式上不具完整性,无法证明小吴的工作已经交接完毕。因此,双方并没有履行解除劳动合同的法定手续,双方的劳动关系并未解除,依然存续。由于双方依然存在劳动关系,而小吴自2006年12月10日起没有为H公司提供劳动,H公司应该向小吴支付劳动关系存续期间的基本生活费。  为此,仲裁结果为:1、H公司一次性支付小吴2006年12月11日至2007年3月31日的基本生活费;2、驳回小吴的申诉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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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社保办理的流程为: (一)首先要进行社保登记 (二)还需填报办理社会保险“网上申报”业务申请表 (三)办理参保人员增减变化申报的业务操作程序。
律师解答动态
要看是什么些财产,也可先协商
然后不给工资什么情况什么什么情况,不给押金,不给工资什么。
您好,这种情况您可以报警处理。
王凯伦律师
王凯伦律师
11分钟前
你好咨询什么案件,具体情况描述一下
李迎律师
李迎律师
26分钟前
您好,我们可以帮助你聊聊
施友根律师
施友根律师
29分钟前
您好,可以先协商沟通处理,不成,再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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