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期应与正式人员同工同酬

更新时间:2019-02-27 1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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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试用期应与正式人员同工同酬社会保险全国流动,试用期应同工同酬,劳动部门提供合同范本,全国人大来蓉征求《劳动合同法》(草案)修改意见,中西部11省市区代表建议本报讯(记者喻奇树实习生曾也芳)昨日,全国人大法律工作委员会在成都举行立法座谈会,对《劳动合同法》(

      试用期应与正式人员同工同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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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全国人大来蓉征求《劳动合同法》(草案)修改意见,中西部11省市区代表建议———本报讯(记者喻奇树实习生曾也芳)昨日,全国人大法律工作委员会在成都举行立法座谈会,对《劳动合同法》(草案)二次审议稿征求各省代表意见,重庆、四川、宁夏、云南、贵州、西藏、湖南、青海、新疆等11个省市区代表对《劳动合同法》(草案)条款中的一些细节提出了具体的修改意见。

      社会保险全国流动

      “社会保险应该尽快在全国流动!”在立法座谈会上,重庆代表提出这个问题,得到包括四川、湖北、西藏、云南等省市区代表的热烈回应。中西部多数省市中,每年都有大量务工人员远走他乡打工,社会保险跨区域流动问题成为劳动者关注的焦点。参会代表认为,《劳动合同法》(草案)第四十八条规定,“国家采取措施,逐步实现劳动者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随劳动者在全国范围内流动”,流动的不应只是养老保险的账户,还应包括医保、工伤、生育等其他四个基本社会保险的账户。“在外地打工,企业为自己买了保险,但回到老家却不能用,这实际就将发达地区应该承担的社会保障转嫁到了不发达地区。”

      试用期应同工同酬

      “我国劳动力市场供远大于求的现象将长期持续,且劳动者普遍技术不高、不可替代性差,为保护低端劳动者利益,宜保持原来此项规定。”湖北的一位代表建议,在劳动法草案的二十条中,应增加“劳动合同期限在3个月以上的,可以约定试用期”这一内容,“这样,一则防止两三个月的劳动合同也有一个月的试用期,二则使之绝对适用最低工资法,因为按《最低工资规定》,试用期内的劳动者提供正常劳动的才适用最低工资法,此规定常被不法用人单位利用。”

      重庆代表认为,试用期是考察劳动者是否适合工作岗位的过程,这期间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合同,但不意味着劳动者提供的劳动价值小于正式用工期间的劳动价值,“试用期工资的特别规定不符合同工同酬的原则,也为现实中用人单位寻求廉价劳动力提供了便利。”

      劳动部门提供合同范本

      “草案中第十六条规定,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提供,这一条似乎不妥。”来自青海省的代表对这条规定提出异议,他表示,如果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提供,在劳动力供过于求的情况下,容易给有些用人单位制定霸王条款提供机会,不利于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为减少劳动争议,他建议由劳动保障部门提供劳动合同示范文本,依法规范劳动合同内容,切实体现劳动合同的公正性。

      也有代表建议,草案规定的在企业裁减人员时应当优先留用的人员中,应该把残疾人也作为优先留用的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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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工同酬的规定我国现行法律对同工同酬有规定吗?我现在在公司试
劳务派遣同工同酬最新规定具体如下:《劳动法》四十六条:工资分配应当遵循按劳分配原则,实行同工同酬。《劳动合同法》六十三条被派遣劳动者享有与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同工同酬的权利
同工同酬是什么意思?同工同酬工资怎么算?
同工同酬是指用人单位对于从事相同工作,付出等量劳动且取得相同劳动业绩的劳动者,应支付同等的劳动报酬。必须具备三个条件:一是劳动者的工作岗位、工作内容相同;二是在相同的工作岗位上付出了与别人同样的劳动工作量;三是同样的工作量取得了相同的工作业绩。 同工同酬的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第一,男女同工同酬,旨在消除性别歧视;第二,不同种族、民族、身份的人同工同酬,我国已基本消除这种歧视现象;第三,地区、行业、部门间的同工同酬,由于各地经济水平与生活水平差异大,存在“同工不同酬”的现象;第四,企业内部的同工同酬,这是最重要的内容,同一企业中从事相同工作、付出等量劳动且取得相同劳动业绩的劳动者,应获得同等的劳动报酬。 《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实施后,同一工种不再存在农民工与正式工的差别,在同一企业工作的农民工与非农民工,也需同工同酬。
劳务派遣不同工同酬,劳务纠纷,不同工同酬
我国劳动法所称劳动关系是指在实现社会劳动的过程中,劳动者与所在单位(即用人单位)之间的社会劳动关系。劳动法所调整的这种劳动关系,也可以称之为狭义的社会劳动关系。所谓劳务关系是指提供劳务的一方为需要的一方以活劳动形式提供劳务活动,而需要方支付其约定的报酬的社会关系。二者的区划在于,劳动关系的一方必定是劳动者,另一方是单位(包括个经济组织),而劳务关系则可以双方都是单位,也可以双方都是公民,或一方是单位,另一方是公民。此外,劳务关系中提供劳务的一方并不是需要方的成员,他们不是以需要方单位职工的身份,而是以劳务提供者的身份从事劳动。而在劳动关系中,劳动者一方要成为另一方用人单位的成员。并遵守单位的内部劳动规则。劳动关系由劳动法调整,而劳务关系由民法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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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你是有民事案件的问题吗,具体描述
你好,你有没有相关的证据,说一下你的详细情况,我可以给你提供正确的解决办法
您好具体情况可以委托律师解决
你好,可以详细描述案情,可以通过法院起诉后进行调节
你好,这是可以协商来解决的,也可以法院起诉对方,有没有相关证据的
你好,是有什么法律纠纷的问题吗,进行协调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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