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情况下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更新时间:2019-04-13 10: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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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劳动法》和《广州市劳动合同管理规定》对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作了明确的规定: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劳动者有权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限内的;(二)用人单位不按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提供劳动条件的;(三)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限
《劳动法》和《广州市
劳动合同管理规定》对劳动者
解除劳动合同作了明确的规定: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劳动者有权随时通知
用人单位解除
劳动合同:
(一) 在试用期限内的;
(二) 用人单位不按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提供劳动条件的;
(三)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限制
人身自由等非法手段强迫劳动的。
劳动者依据前款第(二)、(三)项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的规定支付补偿金,造成劳动者经济损失的,还应赔偿劳动者的损失。
除上述情况外,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出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超过三十日用人单位应当办理解除劳动合同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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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纪大了不能干体力活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吗?
员工不能完成工作任务,若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用人单位可以依法解除劳动合同,但需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具体情形包括:
1. 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 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
3. 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另外,当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