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业人员可以享受哪些失业保险待遇?
更新时间:2019-05-05 09: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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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案例描述]王先生所在的单位经营不善要裁员了,单位已向王先生提出了解除合同的方案,包括经济补偿金的标准。现在王先生很担心失业后的生活。因为他已经56岁了,又没什么特殊技能,失业后,很可能找不到工作了。但王先生的单位说,反正失业了有失业金可领,还说有困难
[案例描述]
王先生所在的单位经营不善要裁员了,单位已向王先生提出了解除合同的方案,包括经济补偿金的标准。现在王先生很担心失业后的生活。因为他已经56岁了,又没什么特殊技能,失业后,很可能找不到工作了。但王先生的单位说,反正失业了有失业金可领,还说有困难,还可以申请其他待遇。请问:王先生失业后,到底可以享受什么待遇呢?
[案例分析]
王先生可以申请的待遇:
第一,失业保险金。根据规定,缴费年限满1年不满2年的保险金的期限为2个月,以后缴费年限每增加1年,期限增加2个月,依此类推,但一次核定领取的期限最长不超过24个月。
第二,经济补偿金。根据规定,经济补偿金是指解除劳动合同后;用人单位给劳动者的经济上的补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28条、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及《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劳动者在用人单位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24条、第26条、第27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时,可要求用人单位给予经济补偿。具体到王先生所在单位因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必须裁员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王先生在用人单位工作的年限支付经济补偿金。王先生在用人单位工作的时间每满1年,发给相当于1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如果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后,未按规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则根据相关的法律规定,王先生所在的用人单位除全额发给王先生经济补偿金外,还须按该经济补偿金数额的50%支付额外的经济补偿金。
第三,还有医疗补助金。王先生如果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或失业补助金期间患病,还可以到失业保险管理部门指定的医院就诊,同时可以按照规定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领取医疗补助金。医疗补助金的标准根据王先生所在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的标准执行。如医疗费用较大,如果当地的失业保险法规规定还可以增加的,那么根据当地的有关规定,王先生还可以申请适当增加。
第四,王先生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还可以参加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所属的就业训练机构组织或者认可的职业培训,以及经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同意后参加其他形式的职业培训,接受职业指导和职业培训。并且可以接受职业介绍和职业培训补贴。
第五,王先生如果实现再就业的,按照再就业的相关规定可以享受就业服务减免费用以及税收、金融等各项优惠政策。
第六,如果王先生符合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件,还可以按照有关规定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
[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24条、第28条
《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
《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
责任编辑:席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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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业补助金可以在哪儿领取
失业人员可前往本市各街道、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办理失业补助金申请手续。申请通过的,于次月15日后到银行领取失业补助金;申请未通过的,工作人员会告知不能申请的原因。
城镇企业事业单位应当及时为失业人员出具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并告知其按规定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权利。同时,企业需在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后7日内将失业人员名单报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备案。失业后,职工需持单位出具的证明及时到指定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失业登记。
失业保险金自办理失业登记之日起开始计算,并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月发放。失业人员会收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开具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单证,凭此单证到指定银行领取失业保险金。
办领失业金后还有哪些补助可以领
法律分析:失业补助金是保险公司对缴纳失业保险的人员失业后的补贴。办理和领取失业金的办法如下:
1、参保单位与职工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的,应当书面告知职工有按规定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权利,为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的证明,并自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之日起7日内将失业人员名单、缴费记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证明报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备案。失业人员应当自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之日起60日内,持原单位为其出具的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的证明和身份证明,到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失业登记和失业保险金申领手续。
失业人员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满一年不足五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二个月;累计缴费满五年不足十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八个月;累计缴费十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二十四个月。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与前次失业应当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最长不超过二十四个月。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并同时停止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一)重新就业的;
(二)应征服兵役的;
(三)移居境外的;
(四)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五)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当地人民政府指定部门或者机构介绍的适当工作或者提供的培训的。
失业三年了可以领取失业补助金吗
法律分析:失业补助金可以领,失业补助金的领取规定是:上一年仍处于失业状态的,均可申领失业补助金。领取的时间为6个月。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的失业人员、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参保失业人员,可以申领6个月的失业补助金,标准不超过当地失业保险金的80%。领取期间不享受失业保险金、代缴基本医疗保险费、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失业补助金最长可享受6个月,一旦用户重新就业、领取失业补助金期满、退休享受养老保险待遇,失业补助金就会从次月开始停发,没有发放的失业补助金也不会保留。